宁津县人民法院:创新 “法官+人民”调解 妥善化解遗产纠纷

2024-05-09 14:09:00 来源:海报新闻 作者:

  宁津县人民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大柳法庭为试点,以诉源治理为抓手,探索出城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效模式。

  近日,宁津县人民法院大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遗产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继承人之间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2023年6月,张父因病去世后,留有现金、抚恤金、丧葬费、礼金等若干。2023年11月,就以上财产分配问题,其子女张甲、张乙将张丙、张丁、张戊诉至宁津县人民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系亲兄妹,为最大限度减少兄妹间嫌隙,大柳法庭组织开展庭前调解。调解中,原告张甲、张乙要求平均分配父亲遗产。被告张丙表示,收取的礼金等费用均用于父亲葬礼,且父亲一直跟随自己生活,原告张甲、张乙无权要求继承遗产。因双方分歧过大,首轮调解无功而返。

  庭后,承办法官带领法官助理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实地走访了解原、被告社会关系及生活情况,发现原、被告的一位长辈张己正担任宁津县人民调解员,且在当地德高望重,深受群众尊重和信任。在进一步详细了解双方矛盾和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通过村党支部书记与张己取得联系并说明来意,张己在了解案件原委后,表示非常愿意参与调解,原、被告对张己也甚为尊重,未提出异议,同时承办法官还邀请村支书参与到调解队伍中来。

  调解前,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向张己、村支书阐释双方权利义务,讲解家庭纠纷常用调解技巧,商定最终调解方案。调解当天,承办法官、村支书、人民调解员张己分别从法律适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组织开展多轮“背对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本案调解成功,并现场制作调解笔录,现当事人已履行完毕。

  下一步,宁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三强三优”活动为抓手,以“如我在诉”的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扎实推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讯员 崔萌萌 陈爽 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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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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