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造谣 不信谣 不传谣 平原公安对涉疫网络谣言施行“零容忍”

2021-01-18 18:33:03 来源:大众网 作者:翟岩

  大众网·海报新闻通讯员 梁家卿 谭艳燕 平原报道

  临近年关,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平原县公安部门对网上各种造谣传谣行为坚决严肃追究,严厉打击,坚决施行“零容忍”。

  近日,平原县一网友在微信群中散播“我县出现首例疫情确诊病例”信息,引发网民恐慌。经查,该内容系韩某燕(女,40岁)随意将未经核实的涉疫情类谣言信息转发至多个微信群,致使该虚假信息在微信群流传。

  1月15日,韩某燕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平原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平原公安严肃警告:

  一是坚决遵纪守法不造谣。奉劝广大市民工学法、知法、守法、遵法。在网上发帖不要任性,网络造谣将面临多重法律问责。新实施的《民法典》第179条规定,网络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等,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播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触犯刑法的,还将承担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责任。

  二是预防诈骗不信谣。在疫情防控之际,有些不法商家和骗子想趁火打劫发“国难财”,利用群众祈盼健康平安的迫切心理,在网络散播谣言,利用“疫苗”“特效药”“特效口罩”等虚假信息,诱导受害者前往钓鱼链接点击购买,施行网络诈骗,非法牟利。网民不要盲从,不给造谣者可乘之机,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

  三是维护秩序不传谣。临近年关,境外回国人员,外地务工人员,回乡形成庞大的人流量,无形中增加了疫情传播的风险性。平原县委、县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在全县成立专班,集中防控,然而仍既不能麻痹大意,也不应盲目恐慌,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安全措施、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坚决防止疫情的传播扩散,同时,坚决防止持续警惕和打击造谣传谣,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向平原网信、平原县公安机关举报,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举报方式:

  平原县网信办:0534-4215577

  平原县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dzpywxb@dz.shandong.cn

初审编辑:朱学勇

责任编辑:郭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