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法院与平原县税务局建立执法协作联动工作机制

2021-03-03 14:06:01 来源:大众网 作者:翟岩

  大众网·海报新闻通讯员 王振洁 平原报道

  3月3日上午,平原县法院与平原县税务局《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签约仪式在平原法院四楼会议室举行,平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厚德顺与县税务党委书记、局长赵希贤分别代表两家单位在《意见》上签字,标志着双方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程上迈出了坚实步伐。法院部分班子成员、执行局部分干警,税务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延福,县税务局部分干部及律师代表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胜利主持。

  平原法院和平原税务局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决定共同签署《意见》,正式建立法院与税务局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法院执法办案成效,加强法院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法院+税务”合作机制,畅通双方交流渠道,共享有关信息,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高司法办案效能和依法治税水平,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

  “法院+税务”联席会议制度规定:

  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络员、畅通信息沟通和共享渠道。法院和税务局分别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为协作联络部门,并明确一名联络员,搭建建起信息沟通和共享的桥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执法协作中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司法活动和税收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诉讼、破产案件协作机制。法院、税务局共同梳理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指导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对涉及重大社会影响的税务案件,双方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法院及时传递破产企业信息,税务机关依法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和解、重整、清算;在企业破产处置过程中,法税双方建立常态化的交流分析、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协调纳税申报、税务信息变更、非正常户解封、支持破产重整等涉税问题,有效提升破产处置质量和效率,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为困境企业重整创造条件,保障税收债权依法清收,足额及时入库,服务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三是建立追缴欠税、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法税双方加强执行联动协作,完善联动机制,建立僵尸企业、失信纳税人名录和欠税信息备忘录,并及时更新,严格核准失信被执行人的税收减免、出口退税等信息,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纳税人进入执行或破产程序,法院和税务局开展执行与税费征缴个案协作,明确相关税费受偿顺序和个案协作流程,符合法定情形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从快办理困难减免,实现个案协作的有效配合。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贾春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