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检察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05-01 11:35:30 来源:海报新闻 作者:祁小丽

  海报新闻记者 祁小丽 通讯员 高忠祥 寇明玉 德州报道

  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封来自德州市平原县的感谢信。山东省人大代表、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赵伟在信中向包括平原县检察院在内的全省检察机关表达了民营企业以及科研工作者最诚挚的感谢,感谢检察机关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卓有成效的努力。

  一条视频发现仿冒线索

  时间回溯到2023年3月底的一天中午。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洋生物”)内审法务部的宁先生刚下班回到家准备吃午饭,手机传来消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员发来一条视频:“你看这条视频里发的货是不是咱们公司的?”

  视频中,印着“福洋生物”绿色logo的包装袋正被打包装车。他顾不上吃饭,根据视频的抖音logo找到了发布视频的抖音号。抖音号发布的几十条有关拉货、装车、送货的视频,里面的货品都很像福洋生物生产的葡萄糖酸钠。

  “货物被偷了?还是视频里的根本就是假的!”宁先生心里直犯嘀咕,他马上给公司在江浙沪的业务员发消息询问商品销售情况。沟通才发现今年以来,公司生产的葡萄糖酸钠市场推广不太景气,商品“基本推不动”,但是好多客户也说用的福洋的货。

  他们的货哪里来的呢?宁先生决定去发货地看一看。通过抖音视频里发货时晃过的附近一家商店名,经过在地图上一一比对,最终锁定了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的一个小村庄。

  4月2日,宁先生带着两位同事一起赶往潍坊,找到了视频中的发货地——一个被玻璃钢瓦罩起来的小院子。他装作出来转市场的市场部人员,和旁边不锈钢加工厂工作人员聊天。“旁边这家不知道做什么的,货物都是绿袋子,有专门进人和进出料的门。”得知这一线索,他决定“守株待兔”。

  “那是4月4日清明节那天,晚上10点,当时我手机恰好收到家里人的消息,所以记得特别清楚。”宁先生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当时因为有人疏忽,一个印有福洋生物绿色字样的包装袋被留在了门外。

  宁先生捡起袋子,一摸就发觉不对,“做工不同,这是假货!”他将包装袋从潍坊带回公司,经过仔细比对,发现除了做工粗糙,袋子上面也没有福洋生物独有的防伪标识。

  两地奔波追溯假冒源头

  “假货如果被大量售出,不仅会让正品的市场受到冲击,还会砸了福洋的‘招牌’。抓紧报警!”宁先生第一时间来到公安机关报案。接案后,平原县公安局派出干警,跟着宁先生来到潍坊的发货地,开始蹲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天晚上六七点钟,一辆货车驶入小院,车上捆扎得整整齐齐,赫然就是印有福洋生物的包装袋。没一会儿,又一辆货车驶来,前来拉货的人敲响了小院门。“抓现场!”干警们立刻上前,将现场交易的人都控制住。

  “当天晚上就将现场全部清理了,货都拉回来了,全是仿冒的!”宁先生回想起来,情绪依然有些许气愤,“我们生产的葡萄糖酸钠纯度均在98%,那些货的纯度低、价格也低,怪不得客户都不买我们的货了!”

  他们怎么知道福洋生产的葡萄糖酸钠的生产浓度和市场售价呢?经过跟业务员沟通,宁先生得知,这位原来还是个“熟人”。“他之前订过一次我们的葡萄糖酸钠。我们还加了微信。但是后续他只询价但是从不订货,前两天还刚给我发消息问我现在的售价和运费呢!”业务员告诉他。

  2023年6月,平原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嫌疑人刘某、柴某等人。

  由于这些货品均通过“抖音”“微信”进行交易,如何衡量价值并量刑,成为当时摆在平原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振红和平原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凯面前的一大难题。张振红和王凯将公安部门梳理的21笔涉嫌交易的流水记录全部列出来,用了两天时间,将聊天记录、收发货记录、发货视频等信息一一比对,最终梳理出16笔,并将金额汇总。

  经查,柴某与刘某通过“抖音”视频相识后,以营利为目的,共谋通过在葡萄糖酸钠中掺入工业盐降低葡萄糖酸钠纯度的方式,生产纯度分别为70%、40%的两种假冒“福洋”牌葡萄糖酸钠。柴某指使刘某生产450余吨假冒“福洋”牌葡萄糖酸钠后,以126万余元的价格收购,并以146万余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印有“福洋”牌注册商标标识的编织袋,则是刘某在生产假冒“福洋”牌葡萄糖酸钠的过程中,从杨某处购买。

  审查量刑护企创新发展

  “本案中柴某、刘某的行为既侵犯了国家的商标管理秩序和商标权利人的权利,又侵害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当择一重罪处罚。”张振红告诉海报新闻记者,经过平原县检察院知识产权专办小组的依法严格审查,柴某和刘某的行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更重,应当定性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后经法院判决,被告人柴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刘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5万元。

  “葡萄糖酸钠主要用于建筑上面,掺进混凝土中,对混凝土浇筑时,是否能够一体成型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葡萄糖酸钠浓度不够,在运输混凝土时过早或过晚成型,就会影响建筑质量。”赵伟向海报新闻记者解释道,“经过平原县检察院依法起诉,两名主犯均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为我公司挽回损失48万元,也及时阻止了大量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保障了我公司的合法利益!公司上下都发自肺腑地感激感动,为检察机关点赞!”该案判决后,赵伟专程到平原县检察院,代表福洋公司表达感谢。

  在德州市检察院“德检安商”品牌引领下,各基层院倾心打造“检润营商”“平检益企行”“水到衢成”等12个安商护企子品牌,制定《品牌培树方案》,不断升级优化“检察护企”组合拳,筑牢一体联动、亮点纷呈的品牌矩阵。平原县检察院持续开展“检察官+首席政府服务官”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建立涉企事项“三优先”工作机制。同时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推进行刑衔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助力营创法治营商环境。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多属于共同犯罪案件,各个行为人之间分工明确、协同合作、持续时间长、侦查难度大。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涉及面广、环环相扣的特点,平原县检察院深挖细挖犯罪线索,引导侦查机关准确认定犯罪主体,追诉漏犯,全链条打击上下游犯罪。同时,积极践行刑民一体化保护和综合履职理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挽回经济损失。

初审编辑:李冉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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