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高效判决保障妇女权益

2024-07-05 16:40:30 来源:海报新闻 作者:耿珍珍

  “感谢法院的公正高效判决,为我解决了多年的揪心事……”7月2日,德州市平原县市民李某打来电话感谢法院为其案件作出的公正高效判决。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姜某(男)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9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自2013年被告因生意失败后离家,2015年至起诉被告再未回过家,除微信联系外既不告知具体住所地址也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期间通过微信方式对被告进行劝说、挽留,不予理会,2017年曾分别在北京、山东两地法院起诉离婚均未成功。2020年通过微信双方沟通,被告同意离婚,但均不露面办理离婚手续。

  王凤楼法庭法官胡涛林团队在查阅证据,了解案件详情后迅速作出判决,认为被告长期外出不归,分居已超过两年,既不尽夫妻义务,又对家庭孩子不负责任,应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遂判决原、被告离婚,并依法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抚养费,依法保障了当事人李某的合法权益。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不仅代表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同时,也寄托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激励。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原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和“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尤其是在家事案件中,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通讯员 王振洁)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任瑶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