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新职教法|“普职分流”变为“普职协调发展” 职校学生与普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2022-05-17 17:39:30 来源:大众网 作者:撒伟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翟岩 见习记者 董良坤 通讯员 曹卫华 翟飞 齐河报道

  《职业教育法》颁布26年来完成首次“大修”,新法自5月1日起施行。它的亮点之一就是,把职业教育摆在了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上,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为两者“画等号”。对此,齐河县职业中专理论研究室主任郭祥峰认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未来职业教育会渐渐“香起来”“热起来”。

  “此前,社会对于职业教育的认知存在一定偏见。由于中国高中教育实行‘普职分流’,社会上不少人认为职业教育层次低、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等。对此,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提出诸多要求,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和社会认可度。”郭祥峰介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等。

  “我们齐河职专的学生,今后可以和高中的学生一样读本科、研究生,不仅可以考取职业教育本科,还可以就读应用型本科,或者就读优质‘双高职业院校’的职业本科专业。”郭祥峰表示,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不高,一定程度上源于职业教育缺乏升学通道。为打通“断头路”、构建“立交桥”,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作了相关规定,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今后应用型本科的30%招生计划录取职校生,这意味着选择职业教育,毕业后也有机会考事业编、公务员,而且去企业就业,有技术有技能,也是金饭碗。”郭祥峰说。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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