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两名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

2024-06-29 12:17:30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24年5月9日,违法行为人张某、崔某二人因征地拆迁问题,在齐河县城区某小区对刘某进行辱骂,后张某将张某、崔某二人辱骂刘某的视频发送至微信群中(该微信群的群成员400余人),并且张某还在该微信群中发送20余条语音消息,继续对刘某进行辱骂,造成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齐河县公安局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给予崔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朋友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辨别意识,理性上网,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通讯员 宁欣)

初审编辑:翟岩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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