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发布关于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2022-03-13 09:39:30 来源:德州日报 作者:

关于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知

  近日,庆云县周边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式面临着严峻考验。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维护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现将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暂停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会议、培训、演出、会展、宴会、论坛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原计划近期举办的上述活动,举办方应立即发布活动取消或延期的信息,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事前要主动向村(社区)报备,由乡镇(街道)审核。严格农贸集市及城区公园、游园管控,严禁举办各类大型促销活动,切实减少人员扎堆聚集,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进出酒店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查验“庆云一码通”或健康码、行程码,同时查验疫苗接种信息)、“一米线”、实名登记等要求,定期开展消毒消杀;采取限流措施,合理设置人员上限;增加对公共区域的消毒消杀频次。广大居民朋友要认真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庆,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无症状感染者、阳性病例的地区出差或旅行。各单位召开会议要尽量压缩人员规模,提倡线上开会。

  五、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排查近期举办的大型聚性活动,并对辖区内酒店宾馆、饭店、商超、农贸市场、培训机构展开宣传、督导,使其充分认识当前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对违反有关规定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立即责令停止举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举办方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视疫情发展情况,将对上述防控措施进行适时调整。

  庆云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

初审编辑:李超然

责任编辑: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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