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亮剑

2016-08-15 15:04:00来源:德州日报作者:

  “禹城市李屯乡李屯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兼李屯村党支部原书记于河庆侵占村集体资金,被禹城市纪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这是近期禹城市纪委通报的一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今年,禹城市纪委把乡村两级管钱、管物、管事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对象,督导禹城市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农村“三资”管理和惠农政策落实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坐收坐支,以及强农惠农、扶贫开发、征地拆迁、农村低保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近日,接到群众对伦镇史庄村党支部书记史某的举报后,我们迅速行动,只用了2周时间就把史某的所有违纪问题调查清楚了,最后市纪委给予史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禹城市纪检监察一室主任李晓说。活动开展以来,已有25名村干部主动上交违纪款,纠正不规范问题280多项。

  作为省纪委重点督导县,禹城市纪委积极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实行县级领导和纪委班子成员包重点信访案件、信访量月通报、信访目标管理考核等制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结,快速反应、优先处置,特别是对上级转办和矛盾比较突出的线索由市纪委直接办理,不再转交乡镇纪委。将化解基层信访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纳入禹城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对化解信访矛盾措施不力的2名乡镇党委书记和2名信访案件主办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问责,将压力传导到乡镇,切实加强基层正风反腐工作。“要想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红利’,就要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禹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闫秀丽说。通过对问题深入梳理,发现缺乏有效监督和廉政意识淡薄是基层腐败问题高发的重要原因。为此,禹城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村和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管理的意见》,禹城1203个村(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纪检委员,实现基层党组织监督体系的零空白。拍摄《禹城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基层党员干部严守廉洁自律底线。今年1至7月份,禹城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1起,处理87人,曝光17件典型违纪案件,基层信访量同比下降39%。(杨娜 曹建岭)“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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