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明示及报备制度

2021-07-07 09:58:09 来源:大众网 作者:翟岩

  近日,禹城市房管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环节房屋面积明示及开盘、交房信息报备的通知》,针对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建立明示制度。自2021年6月1日起,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商品房销售现场,须将房产测绘成果、《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售楼处显著位置进行明示。且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将房屋(含地下储藏室、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目前,该市在建在售的30家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全部落实到位,房管中心对其进行事中监管。

  建立报备制度。新开盘的房地产项目,在开盘前一个月,须将楼号、面积、层数、规划用途、拟开盘时间、拟竣工时间等相关信息报送市房管中心,此为事前监管;计划竣工交房的项目,在交房前一个月,须将楼号、面积、层数、规划用途、拟交房时间、是否存在延期交房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备,此为事后监管。据悉,今年计划交付开发项目10家。

  该市还将以建立明示、报备制度为契机,持续对全市在建在售开发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排查,以高压态势整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把好“源头关”“销售关”“售后关”的三关模式,形成事前、事中、事后无缺失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讯员 赵帅 明军)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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