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详细]
目前个人信用报告有三个版本,分别为:1、个人版:供消费者了解自己信用状况,主要展示了信息主体的信贷信息和公共信息等。包括个人版和个人明细版。 [详细]
征信机构从信用信息产生的源头采集信息,具体来说,征信信息主要来自以下两类机构: [详细]
当然可以,这是个人作为信用报告主体的知情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详细]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6]54号)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16年1月15日起,个人到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第3次起的收费标准由每次25元降低至10元,通过互联网查询及每年前2次到柜台查询继续实行免费。[详细]
可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网络覆盖全国各地,无论在哪里,您都可以到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详细]
不可以通过电话查询。自2013年3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展了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试点工作,并于2014年9月底实现了全国推广,详情请登录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凡持有身份证的个人,均可登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址,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详细]
在没有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权查询他人信用报告的。但如果您取得了他人的授权,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备查。[详细]
可以。需要您本人亲自到现场提出异议申请,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另外,在查询时,您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详细]
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详细]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没有“黑名单”。征信中心只是客观地收集和展示客户的信用信息,不对客户信息做任何评价。[详细]
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只是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商业银行审批您的贷款申请时参考,您最终能否得到贷款,取决于商业银行贷款审批的结果。[详细]
截至2004年尚未还清及2004年之后新发生的信贷信息。[详细]
对于账户处于正常开立期间的信贷业务,征信中心每个月都会进行更新。但是,信贷业务在销户或结清后,其信息就不会再更新了。[详细]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展示5年。[详细]
您可以拨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10-8866,也可以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咨询。[详细]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流程咨询、个人异议处理流程咨询和个人信用报告解读等。[详细]
消费者是否能办理贷款由发生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决定;个人信用报告是商业银行审批信贷业务的参考资料之一。[详细]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对个人过去信用行为的客观记录,并不对个人的信用好坏进行定性的判断,不对欠款进行“善意”欠款或者“恶意”欠款的区分,是为了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其次,商业银行等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机构会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其他信息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判断。因此,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区分“善意”欠款与“恶意”欠款。[详细]
目前电话不提供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服务,消费者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查询。 [详细]
查询记录中记载了查询日期、查询操作员、查询原因和当年互联网查询次数等信息,据此可以追踪您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情况。对个人而言,您应当特别关注“查询记录”中记载的信息,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