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不足”和政策空白的双重制约

2014年04月02日 16:30作者:翟岩来源:大众网

其实,早在去年,德州市政府就已经出台了《德州市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规定小型纯电动汽车行驶时须挂“鲁N电”开头号牌、驾驶人员须持有C3及以上驾驶证。然而,由于国家没有出台任何相关政策和标准,实施细则迟迟未能出台,至今德州未有一辆电动汽车挂牌。对此,德州市发改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和省尚未出台电动汽车相关政策和标准之前,德州市出台该办法旨在引导德州市电动汽车行业的规范发展。

  其实,早在去年,德州市政府就已经出台了《德州市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规定小型纯电动汽车行驶时须挂“鲁N电”开头号牌、驾驶人员须持有C3及以上驾驶证。然而,由于国家没有出台任何相关政策和标准,实施细则迟迟未能出台,至今德州未有一辆电动汽车挂牌。对此,德州市发改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和省尚未出台电动汽车相关政策和标准之前,德州市出台该办法旨在引导德州市电动汽车行业的规范发展。

  据悉,除了德州外,全省只有聊城、济宁、潍坊和淄博这4个城市推行过电动汽车挂牌政策,但挂牌工作开展并不顺利。其中,淄博推行该项政策两年,挂牌的电动汽车却仅有30余辆。

  低速电动车挂牌之路受阻,除了因其安全性能和是否环保屡遭质疑外,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政策门槛过高。按照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规定,新能源汽车必须达到“最高时速80公里,续航里程80公里”的双“80”标准。而低速电动车则因为“先天不足”无法进入工信部的公告目录,享受不到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和补贴,给其挂牌上路也就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记者也了解到,已经有不少业内专家呼吁,低速电动车技术正在逐渐成熟,应当正视市场需求,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尽快制定完善的准入标准、法律体系,加以规范和引导低速电动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山东省作为全国最大的低速电动车产销地,省汽车行业协会已向国家递交《关于支持低速电动车产业发展的报告》,建议出台对低速电动车分类管理的法规和行业准入及产品标准。对此,我们将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黄新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

热点图片

>查看更多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