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讯(见习记者 张康)范某开了一家烟酒超市,为方便顾客结账,便装了一台POS机。除了正常业务使用外,范某平时还用POS机来帮别人“养卡”从中赚取小费。“养卡”即帮持卡人还清透支额度,再通过虚假消费的形式,在自己的POS机上套现,拿回自己的钱,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近日,范某在帮李某“养卡”时,没赚到小费,自己还丢了一万元。
家住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村的李某,手中一张信用卡透支了三万元。快到规定的还款日期了,自己却补不上这个缺口。听说范某有台POS机可以帮人“养卡”还清透支额度,于是李某找到范某,表示事成之后会付给范某500元的小费。两人约定,由范某提供一万元本金转入李某银行卡,再进行POS机套现。来回循环三次,达到还款目的。
第二天,李某打车前往范某超市进行交易。在路边等了好久始终不见出租车,此时黑车司机王某开车路过。谈好价钱后,李某上了车。途中,李某与王某聊天,李某突然心生歪念,琢磨着让王某代替自己去送信用卡。
于是,李某向王某谎称自己有急事要办,拜托王某代替自己将信用卡交给范某,并承诺多付100元车费,关于信用卡交给范某具体做何使用的问题李某没有过多解释。在中途,李某下车后王某独自开车来到范某的超市。
拿到信用卡后,范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从自己的银行卡中转出了一万元到李某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内,然后又用POS机成功将一万元进行了套现。由于该银行卡欠款三万,所以需要操作三次。
但在范某第二次把钱转到李某的银行卡上,准备再次用POS机将钱刷出来时却发现POS机提示密码不正确。重复输入三次都是密码不正确。
范某一想,一万元刚打到卡上,密码就显示错误,肯定是持卡人改了密码,这明摆着是要坑自己的一万元钱。范某对送卡来的王某产生极大不满,认为是王某和李某合伙诈骗了自己一万元钱,要王某还钱。可王某直喊冤枉,说根本不认识李某,还怀疑是范某和李某合伙诈骗自己。
争吵中范某拨打了持卡人李某电话,但对方始终处于关机状态。银行卡的主人找不到,剩下的两个人都称自己为受害人,于是一同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派出所报案。如今,派出所已经将此案移交到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
■律师说法
POS机套现涉嫌犯罪
据涵诺律师事务所张文祥律师介绍,利用POS机套现是违反金融法规的行为,达到一定数额还会涉嫌犯罪。“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张律师如是说。
据了解,实施上述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蔡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