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德州6月19日讯(通讯员 任云云)夏津法院着眼“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指导思想,立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坚持创新司法服务,落实阳光司法,推出司法社工机制,着力推进司法服务规范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建立专业机构,推动诉讼服务社会化
转变服务理念,注册专业组织。夏津法院党组对执法办案案多人少、司法服务力量薄弱、司法服务制度不完善、司法服务措施不到位的现象进行了重点分析和深入研究,立足司法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引入社工专业科研院校山东省青年干部学院指导司法社工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规范名称为“夏津县阳光司法社工服务中心”,先后制定出台了服务章程、成员名单、工作职责等近10项制度,明确了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
整合资源力量,丰富服务内容。初步建立了以聘任制书记员、司法警察、人民陪审员、内退返岗法官和社会志愿者为骨干力量的140名司法社工服务队伍,拓展了《阳光便民诉讼制度》、《阳光握手言和制度》、《阳光法律服务制度》等六项职能制度,初步塑成了以便民诉讼为主要内容,以握手言和为工作目标,以法律服务、少年维权、司法救助和志愿活动为工作延伸的司法社工职能体系。
开辟服务专区,实行专业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专门的办公室,配备专职司法社工,构建了明确的服务体系。中心门前设置司法社工指示牌,门口建立司法社工服务台,服务台前列明“有困难,请找司法社工”的服务标志,司法社工持证上岗、微笑服务,将
“站立式”接待改建为“座谈式”接待,开辟了专门的当事人休息专区,为群众提供座椅、饮用水、报刊等休息服务。服务中心每工作日安排3名司法社工轮流值班,负责接待引导工作,并建立完善相关的社工工作档案。
强化载体建设,推进司法服务规范化建设
打造缓冲地带。一是发挥导诉功能。对诉讼立案、申请保全和公示催告的,由司法社工引导当事人到立案区办理相关手续,协助办理受理、审查、审批、交费直至立案的全程服务。二是做好信访接待。对于反映信访案件问题的,由司法社工引导至信访区,并配合信访工作人员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落实诉讼案件和信访案件的合理分流,加强思想疏导,通过明理释法,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三是算清诉讼成本。引导当事人算好风险、亲情、信誉、时间和经济“五笔帐”,对诉讼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引导群众冷静、理智地分析解决问题。
参与纠纷化解。在司法社工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握手言和桌”,开展“让对立的当事人握手言和”主题活动。无缝对接立案工作,由司法社工合理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由当事人自愿填写诉前调解申请书,暂缓立案而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由富有审判经验的内退返岗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成功的,确认调解协议并发出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及时立案。在诉讼阶段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由法官引导具有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背景的司法社工参与诉讼调解,充分利用司法社工自身的威信、人格魅力以及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优势,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疏导劝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拓展服务空间。在丰富司法社工工作载体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是落实阳光司法救助。由司法社工引导、审查、落实司法救
助,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拓宽救助范围,提升救助效果。二是推进阳光法律服务。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司法社工担任法制联络员,建立法制教育、法制培训、法制宣传长效机制,定期到企业、社区、乡村、学校、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三是创新阳光少年维权。选取14名司法社工担任社会调查员,青少年犯罪案件施行圆桌审判时,全部邀请司法社工参加,司法社工积极投入到法庭教育、考察回访和判后帮教中。四是开展阳光志愿活动。充分利用国家法定节日,积极开展“义务献血”、“扶贫帮困”、“见义勇为”、“义务助学”等主题活动。
倾力司法服务,提升公信指数
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群众诉累。司法社工通过提供“人性化”、“一站式”服务,引导当事人诚信、文明、理性诉讼。截至目前,夏津县阳光司法社工服务中心先后为297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诉讼指导,发放诉讼须知、社工服务卡32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300人次。
化解了大量矛盾,减轻了法院压力。司法社工将立案导诉与诉前、诉讼调解和信访化解有机结合起来,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建立了沟通理解的桥梁,化解了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夏津县阳光司法社工服务中心参与诉前、诉讼调解案件167件,调解和解146件,当事人主动撤诉的53件。化解各类上访老户案件2件,重复信访案件下降了近50%,初访息诉率提升了43%。
锤炼了队伍素质,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去年以来,夏津县阳光司法社工服务中心救助各类困难当事人47名,救助款项12.6万元;开展法律服务等各项主题活动9次,发出相关司法建议21份,接受法律服务超过4000人次;走访帮教未成年人39人次,26名服刑完毕的未成
年人实现了轻罪记录消灭。服务中心的启用,锤炼出一支服务专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服务队伍,打破了司法领域不愿做、不善做、不敢做群众工作的局面,提升了人民法院群众工作能力。
整合了司法资源,助推了司法改革。夏津县阳光司法社工服务中心重视充分发挥聘用制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内退返岗法官的积极性,把导诉、调解、接访等分散在各个审判环节的事务性工作集中起来解决,让更多的审判一线法官摆脱了事务性负担,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实现了司法生产力的有效提高和内部资源的合理整合,既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又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开辟了缓冲的地带,同时也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填补了审判管理漏洞,促进了司法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