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晚报讯(记者 李若雪)近日,蒋某因贩卖毒品、持有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据了解,2002年时,蒋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减刑出狱后没多久再次入狱。原来,蒋某出狱后一直无所事事,得知贩卖毒品赚钱后,在宾馆中与他人交易毒品21克,最终被判刑并罚金。
2002年11月份,蒋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一万元,2013年获得提前释放。2015年1月,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6月初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五万元。此次,蒋某携带54克毒品从宁津县乘出租车至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当日下午,蒋某将其中的21克毒品放在包内带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宾馆的房间内想要卖给他人。
据蒋某乘坐的出租车司机介绍,他看到蒋某坐上出租车后,往车座套后兜里塞过东西,但不知是不是毒品。蒋某将毒品带到宾馆房间后,把21克毒品分成了两份,将其中的一份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
经调查,蒋某携带21克毒品来到宾馆,是为了将其全部贩卖,后来因为买主张某带的钱不够,所以才卖给对方7克。
初审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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