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蹬杆撬盗监控设施 乐陵警方40天追回30万

2015-09-08 17:56: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德州9月8日讯(通讯员 胡兵 刘文芳)6月10日21时40分,乐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市民报警称:6月1日,他给京沪高速济乐段公路安装了监控设备,6月10日巡查过程中,发现安装的6个抓拍相机、8个补光灯、2个智能监控红外球机、1套定点雷达测速仪被盗,涉案价值30余万元。接到报警后,警方抽调刑侦、情报、网安等部门的精干力量展开侦查。7月23日,警方在河北省盐山县某果蔬批发市场成功将涉案主犯刘某海抓获,并在其家中缴获全部被盗物品。

  排查:200余辆车中发现可疑车辆

  案发后,技术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案发部位进行了细致勘查。被盗部位分别位于京沪高速济乐路段266公里、288公里、293公里处的下行线方向。

  民警由此分析,犯罪嫌疑人应该是由乐陵北路口进入高速公路实施盗窃。根据三处现场撬压痕迹特征高度相似,被盗物品较多,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应该事前有较充分的犯罪预备,极有可能是驾驶交通工具、携带铁钳等工具实施作案。民警结合外围走访情况,初步将6月9日12时至6月10日18时段,由乐陵北路口进入高速的车辆纳入视频侦查范围。

  专案民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视频资料进行了全面提取和反复侦研,发现6月9日12时至6月10日18时段共有200余辆机动车从乐陵北路口进入高速。侦查范围过于宽泛,侦查目标过于庞大,无法开展有效的针对性工作。

  随后,专案民警从海量视频中筛查,发现一条极具价值的案件线索:6月9日22时39分许,失窃地点236公里路段曾有可疑车辆出现,有两人持手电在附近活动,有重大作案嫌疑。

  由于时值深夜,光线昏暗,机动车、行人的物征均无法辨识。据此,专案民警立即组织开展针对“乐陵北至236公里处”路段的车速行驶侦查实验。

  经多次测试,进一步扫除了侦查盲区,将重点时段和侦查范围进一步缩小。6月9日22时至22时39分,由乐陵北路口驶入高速的17辆机动车被列为重点嫌疑车辆。

  突破:监控显示嫌疑人有左手戴表习惯

  依托数据资源支持,专案民警对17辆机动车的行驶轨迹进行了逐车研判。

  经过科学分析,将一辆车牌号为冀JL5075的红色江淮大型货车列为侦查重点。该车经常行驶于案发路段,由济乐高速乐陵北驶入,在临沂口驶出,行车时间通常为1小时左右。但是在6月9日发案当日,该车自乐陵北驶入至临沂路口驶出一共用了3个小时,反常的轨迹特征使该车嫌疑直线上升。

  随后,民警通过全国交管信息系统的查询,迅速查明车主身份为刘某海,河北省盐山县盐山镇西门外村人。进一步核查车辆驾驶员与车主是否为同一人,成为案件侦查的重要一环。为避免正面接触打草惊蛇,侦查民警坚持以外围工作为主要原则延伸侦查。

  经细致工作,专案民警从视频资料中发现:6月9日,嫌疑人驾驶车辆进行高速口交费时,伸出的左手戴有一块腕表。同时,以往的车辆轨迹视频资料中,均有左手戴手表这一特征。由此判明,嫌疑人有戴表的习惯。

  6月11日,侦查民警对嫌疑车轨迹跟踪侦查时发现,驾驶员曾从车上下来,打开货车门让工作人员例行检查,由此获取该驾驶员比较清晰的面部照片和细节照片。该驾驶员左手戴腕表,面部特征经与刘某海的户籍照片比对高度吻合,由此正式判定,冀JL5075江淮大货车车主刘某海即是该案犯罪嫌疑人。

  落网:驾车上高速,用钳子改锥盗监控设备

  确定嫌疑人身份后,专案民警多次赶赴嫌疑人户籍所在地进行异地侦查。通过一系列侦查,逐步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生活技能、通信工具、活动轨迹等一系列情报线索,确定了6月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海确实曾驾车至案发地段。

  7月23日,经专案领导研究,抓捕时机成熟,决定实施抓捕。当日18时许,在盐山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河北省盐山县一果蔬批发市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海一举抓获。经对其住处的依法搜查,被盗的6个抓拍相机、8个补光灯、2个智能监控红外球机、1套定点雷达测速仪被全部完好起获。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海如实交代了伙同他人驾车盗窃高速沿线监控设施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案发当晚,犯罪嫌疑人刘某海伙同“小豹”(现在逃),驾驶车牌号为冀JL5075的红色江淮牌大型汽车,窜至京沪高速济乐路段,采用蹬杆攀爬、钳子改锥撬压等方式,将3处高速公路沿线的抓拍相机、补光灯、智能监控红外球机、定点雷达测速仪等设施一宗盗走,涉案价值达30余万元。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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