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丈夫出轨 妻子给女方领导发短信告状

2015-09-14 15:11:00来源:德州晚报作者:

  德州晚报讯 (记者 俞荣 通讯员 孔令锐)因怀疑丈夫有外遇,妻子给女方所在单位的领导发短信,称其作风有问题。女方当事人十分气愤,认为对方在诋毁自己,打电话报警后,表示要告对方名誉侵权。

  近日,湖滨北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当事人姓赵,在我市一私企工作。赵女士称,一名姓李的女子给其所在单位的领导发短信,称她作风不正,和李女士的丈夫有不轨行为,希望能够处罚。赵女士表示,李女士对自己是赤裸裸的诋毁,已经扰乱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希望警方能够介入。

  警方了解得知,上个月李女士出差回家,发现丈夫与同一单位的赵女士有电话往来,而且微信上两人也有聊天。虽然聊天内容不多,但是李女士却感觉两人关系比较近,因此产生了怀疑。

  随后,李女士给赵女士打去电话,质问二人关系。赵女士认为李女士在无理取闹,并未理会,李女士认为对方心虚,刻意躲避自己,因此更加生气,并经常给赵女士发短信加以警告。

  让赵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几天之后,单位领导找到她,称收到陌生人的短信。“领导告诉我,有人给他们发短信,说我作风有问题,而且发了不止一条。”赵女士拿过领导的手机一看,正是李女士的手机号。

  “她这种行为,对我的人格造成了侮辱。”赵女士说,她要找律师,控告李女士的行为。

  记者采访山东九州兴张宝峰律师了解到,李女士利用电话和短信骚扰别人、宣扬他人隐私、使用污秽粗俗语言对他人进行人格侮辱的行为,妨碍了赵女士的生活安宁,造成了精神痛苦,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如果证据确凿,除追究相关责任外,李女士还应给予赵女士精神补偿。

  另外,民警提示,如果市民遭遇类似被骚扰行为,在报警时应至少保留三条骚扰信息,作为证据,供警方调查核实。民警表示,如果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较轻的,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李超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