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德州市农村陈风陋习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5-07-06 18:13:00来源:大众网作者:

  近年来,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实施“两区同建”,全面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农村环境面貌得到巨大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大幅提高。然而,在我市农村一些地方仍存在重男轻女、不愿赡养老人、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生活消费互相攀比、不讲卫生乱扔垃圾等陈风陋习和落后现象,与文明幸福新德州的形象极不协调。为此,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农村集中开展陈风陋习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深化提升四德工程建设,实施农村价值观再造,通过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主题活动、加大治理力度等措施,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落后观念,摒弃陈风陋俗,改变不良习惯,提升文明素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崇尚文明、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

  二、整治重点

  近期,德州市委宣传部、大众网德州站联合开展了全市“农村十大陈风陋习”征集活动,基层群众反响热烈,踊跃参与,根据征集统计情况,反映比较集中的农村陈风陋习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十大问题,列为本次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

  (一)思想观念方面

  1、重男轻女。

  2、不愿赡养老人。

  3、生活消费互相攀比。

  4、重迷信,轻科学。

  5、上学无用,轻视教育。

  (二)风俗礼仪方面

  1、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2、礼金份子负担沉重。

  3、过度劝酒。

  (三)行为习惯方面

  1、不讲卫生,乱扔垃圾。

  2、聚众赌博。

  对未列入以上重点内容但本地群众反映较多的陈风陋习,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予以补充,并开展相应整治活动。

  三、整治措施

  (一)深入推进破除陈风陋习宣传教育。把破除陈风陋习宣传教育作为农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任务,在广大农村社会进一步加强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推进四德工程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氛围。

  1、媒体宣传。全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客户端、数字科普等各级各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采取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公益广告、公开曝光等多种形式,同时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大赛等新兴载体,为破除陈风陋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具体做好“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制作刊发一批“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一批农村红白理事会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移风易俗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一次“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大讨论,采访专家学者、党员干部、农民群众、网民等社会各界人士,谈对破除陈风陋习的体会和认识;开展一次“破除陈风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征文活动;集中曝光一批重男轻女、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的反面典型。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大众网德州站、德州日报、德州广播电视台、德州晚报、市科协,各县市区

  2、社会宣传。利用农村宣传栏、黑板报、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社会宣传载体,积极悬挂张贴“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广泛进行宣传,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尚。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

  3、基层宣传。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文化大院、道德讲堂、乡村儒学讲堂等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教育平台,大力宣传移风易俗的目的意义,经常性开展破除陈风陋习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尤其要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种养大户、中青年妇女、少年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思想教育,引导人们牢固树立孝老爱亲、勤俭节约、崇尚科学之风。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

  4、文艺宣传。以“改陋习、树新风”为主题,组织文艺工作者到农村巡回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把先进的文化送到广大农民群众身边,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形式,深入开展破除陈风陋习宣传,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引导群众转变落后观念,自觉改进和抵制陈风陋习。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

  (二)大力加强破除陈风陋习制度建设。结合农村实际,以家风、村风、乡风建设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家规家训、村规民约、文明村镇考核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村庄管理,规范村民行为,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陈风陋习整治。

  1、制定家规家训。传承德州优良家风家训,梳理和萃取历史上的治家格言,引导村民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制定形成各个家庭的家规家训,教诲子孙后代恪守新时代的道德要求,承上启下,立身处世,持家治业,孝老爱亲。在此基础上,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支持村民制作家规家训牌匾,在农户厅堂门楣悬挂展示,同时评选优秀家风家训,在村文化室、文化大院或文化小广场展览,供村民学习、借鉴和传承,形成人人弘扬传统美德、家家树立新风正气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妇联,各县市区

  2、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针对本村存在的陈风陋习,从环境卫生、村风民俗、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等各个方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对村容保洁、抚养赡养、行为习惯等事宜进行规范,对婚丧嫁娶、礼金份子等事宜进行引导,对各种生日宴、升学宴、新车宴等名目繁多的宴请进行劝止。新修订的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在全村执行,做到程序民主、内容合法,促进村民自治,规范村民行为,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弘扬文明正气,敦化乡风民俗。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3、加强文明村镇考核。坚持把破除陈风陋习、推进乡村文明作为文明村镇评选、管理、考核的重要标准和测评指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破陋俗、树新风。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县市区

  4、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村庄环卫保洁的制度化、常态化、市场化,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引导村民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落实“门前五包”,定点投放垃圾,改变乱扔垃圾、乱堆柴草、乱摆乱放等不文明习惯,确保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

  (三)广泛开展破除陈风陋习主题实践活动。

  1、“感恩父母”活动。以青少年为重点人群,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感恩父母”活动,说感恩话、做孝敬事、写孝德文,大力弘扬孝道文化,让子女懂得感恩、体贴父母,从物质条件、精神需求等各方面赡养和厚待老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2、“婚事新办”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青年集体婚礼、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大力宣传晚婚晚育、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新型婚育观念,鼓励支持集体婚礼,坚决禁止借机敛财行为,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做婚事新办的典范,以实际行动自觉抵制索要财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把结婚省下的钱用在学习技术、增长本领、干事创业、勤劳致富上,形成文明、节俭、进步的婚事新办良好风气。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卫生计生委、民政局,各县市区

  3、“丧事简办”活动。推行“厚养薄葬”理念,倡导文明节俭丧葬,杜绝重殓厚葬、丧葬攀比,鼓励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通过开展活动,推进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减少丧礼宴席,杜绝大操大办、封建迷信、喧闹演出等不文明现象,促使人们更加注重文明行孝,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4、“新礼仪培育”活动。加强礼仪礼节教育,抓住入学、入队、成人、入职等重要节点,举行庄重俭朴的明礼崇德仪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让“遵德守礼”意识融入实际、融入生活。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把“改陋习、树新风”理念融入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十一和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节庆日,正确引导民俗流变,倡树文明新风。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团市委,各县市区

  5、“邻居节”活动。在农村社区积极开展邻里厨艺比赛、棋艺交流、戏曲合唱、广场舞联谊等各种形式的“邻居节”活动,创建居民交流沟通平台,帮助扶持空巢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农村弱势群体,努力打造睦邻友好、文明祥和的新型邻里关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6、“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利用农闲季节,以农村基层干部、中青年妇女为重点对象,以家居美化净化、家庭伦理道德、亲子教育、文化娱乐、身心健康等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活动,帮助农民群众改善居住环境,改进生活方式,养成文明习惯,杜绝攀比心理,倡导理性消费,逐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市妇联,各县市区

  (四)不断加大破除陈风陋习治理力度。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在强化教育引导的同时,依法依规加强对不文明习俗、不良行为、违法现象的规范治理和惩处。

  1、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监管。结合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对农村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监管,禁止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通过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强大震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带头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各县市区

  2、开展整治 “两非”行动。针对重男轻女的错误生育观念,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落实计生政策法规,加强孕情监管服务,规范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行为,开展整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引导形成“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正确生育观念。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

  3、惩治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持续加强农村四德工程建设,定期组织每家每户签订赡养责任书,并通过善行义举四德榜对子女赡养老人情况进行公示和监督。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村基层组织要及时做好说服和调解工作,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各县市区

  4、严厉打击农村违法犯罪现象。政法部门要加强农村反邪教、反迷信、反黄赌毒等警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严打行动,坚决打击传播非法出版物、组织参与封建迷信、邪教组织、“黄赌毒”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司法部门要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行“道德法制进社区”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避免违法现象发生。科技部门要深化拓展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引导人们洁身自好、破除迷信、反对邪教。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文化执法局、司法局、科协,各县市区

  5、坚决防控农村辍学行为。教育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辍学行为的监督,坚持“行政控辍”、“依法控辍”,对不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和辍学生及时进行劝导返学,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采取确实有效的处罚惩戒措施,引导家长破除拜金主义,重视义务教育,杜绝农村辍学行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各县市区

  6、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在倡导厚养薄葬的同时,把丧事简办、文明祭扫的新要求贯穿到殡葬管理服务的每个环节,依法治理侵占耕地、建设豪华墓地等行为;对乱设拱门、占道摆放花圈、搭台唱戏、沿街游丧、抛撒冥币等影响居民生活、道路通行的不文明行为,要加强规范、劝导和处置,推动农村文明操办丧葬事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各县市区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5年6月开始,至2017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两年半。其中,2015年6月—12月,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本着“趟出路子、解决问题、积累经验”的原则,迅速启动整治活动,在每个县市区抓好2—3个试点乡镇、15—20个试点村庄,探索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带动,营造破除农村陈风陋习的浓厚氛围;2016年,在总结好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广大农村全面推开各项整治活动,全面形成强大声势,引导农民群众初步养成文明习惯;2017年,巩固提升前期整治成果,查找存在问题和整治难点,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促使农村社会风气发生根本性转变。

  其中,2015年6月—12月的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30日)。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细则方案,拟定工作步骤,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针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任务,进行集中宣传教育、整治规范,扎实做好家规家训、村规民约、规章制度等建章立制工作,把握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在试点乡镇、村庄启动开展感恩父母、集体婚礼、邻居节等各项活动,迅速掀起破除陈风陋习的活动高潮。每个县市区要抓好2—3个试点乡镇、15—20个试点村庄。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经验做法,要加强宣传报道,开展宣传推广,发挥榜样力量,搞好示范引领,把整治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31日)。通过座谈会、网络调查、电话调查等形式,对整治活动开展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对活动的成效评价和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治活动从集中开展转化为长效推进。

  五、工作要求

  破除陈风陋俗、树立文明新风,是实施农村价值观再造的重要措施,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一)加强领导,抓好结合。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创建文明村镇、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相结合,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先行、依法管理并进,真正形成合力,造成声势,推动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党员带头,示范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带头维护环境卫生,带头树立文明新风,不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邪教组织等违法活动,示范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推动农村社会风气的根本改善。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立足长远,详细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和推进措施,并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市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阶段和重点任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任务执行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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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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