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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全文

2014-03-14 15:32:00 作者:TGH 来源:大众网
核心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规定,消费者可以向哪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而相关行政部门能否处理消费者投诉,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程序又该怎么样等等。十六条 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书的,经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人员应当予以记录备查。

      核心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规定,消费者可以向哪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而相关行政部门能否处理消费者投诉,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程序又该怎么样等等。接下来发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62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长 张茅

      2014年2月14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合理地处理。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鼓励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消费纠纷。

    (初审编辑:王静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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