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德州市民政局围绕民政管理与职能服务,认真研究,精心实施,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立足职能,认真梳理,明确了创城任务指标。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责任分工,市民政局逐条梳理,总结归纳,明确了该局作为责任单位,主要承担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爱心道德建设、道路名称与标志设施管理、开展帮扶活动等5个方面的内容。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形成良好创建氛围。局党组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紧密结合,列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把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督查,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城工作,在全局大会上部署创建工作,强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创城工作的思想意识。二是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各职能科室相互配合,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内容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形成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文明创建体系。三是确保工作部署到位。制定了《市民政局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局争创活动的目标、方法、步骤、组织措施等具体要求,使争创活动有章可循。各科室、各单位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形成创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加大力度,全力推进,狠抓创城任务指标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60元-280元提高到300元-320元。建立健全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去年全市医疗救助1.42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553万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20元,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200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机制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建立阳光救助服务体系,借鉴外地经验,在乐陵等市县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市民政局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试点工作优秀单位。二是进一步提升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初步完成德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讨论稿。推进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每个县市区抓好2-3个试点单位,并予以检查督导。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社区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爱心道德水准。成功举办了“慈善月”活动,德州35家爱心企业代表现场认捐慈善基金8.07亿元。成立了德州市义工协会、德州慈善物品捐赠救助中心、德州慈善文化艺术团、德州市公益福彩艺演团,进一步弘扬了福彩公益精神。对全市131位重大疾病患者进行集中慈善救助,发放救助金65.5万元。四是进一步规范道路名称与标志设施管理。筹集工作经费661万元,设立900余块标牌,完成了高铁新区道路设标工作。设置路牌1000余块,对德城区100余条道路进行了升级改造。采取市场化运作形式筹集资金150万元,在运河开发区设置一级道路标牌150块,二级路牌30块,立杆路牌120块,大大提升了地名标志设置水平。五是进一步开展好帮扶活动。选派第一书记到宁津县化牛李社区工作,组织市直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为社区小学、幼儿园捐赠图书5000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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