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城区来电人反映广告牌问题
来电人反映:德城区共青团路与解放北路交界处,此处广告牌倾倒(较大),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尽快处理此处广告牌。
回复: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广告牌被风吹倒,现广告牌已恢复原状。经回访投诉人表示满意。
2.德城区来电人反映供暖问题
来电人反映:其居住在德城区向阳路双环小区3号楼,现已到供热期,但本小区至今未给予供暖达到标准温度(13度左右),但来电人表示至今已12月份,暖器呈冰凉状态。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要求尽快给予送暖到达标准温度并给予合理解释。
回复:已安排工作人员于12月16日14:40分去该用户家中查看,经检查该用户家中暖气存在堵塞现象,导致屋内温度不均,已建议其找物业进行冲管。因该户未交物业费,物业不管。
3.德城区来电人反映房产证的问题
城区华海湾新河尚城:本小区于2013年2月份交房,房款已全额缴纳,但房产证一直未给予办理,曾咨询物业,但一直未给予明确答复,要求给予尽快办理房产证。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落实此问题。
回复:经了解,开发企业并未向房管部门提交房产证登记材料,致不能启动登记程序。
1、取得国土、建设、规划、房管等政府部门审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土地实际测绘技术报告书》后向房管部门备案,缴纳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各种费用后,可以提交材料进行登记。
房屋登记是最后一个环节,开发企业在以上证件办理过程中,缺少任何一个证件致手续不全,房屋登记都无法进行。另外,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登记之前,需要缴纳物业质量保证金等费用,有些企业因资金等原因,也拖延办证。如开发商拒不提交办证材料,采取强制手段无法律法规依据。
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自2012年6月1日执行。总则1.0.3房地产登记应遵循:房地产登记应依申请或依职权启动。
2、在开发企业与购房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会把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在合同中会进行约定,如果开发企业在合同约定到期仍然拒不办理,业主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品房买卖属于市场行为,房屋买受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维权成本较高,房屋买受人很少采用。
政策法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4.德城区来电人反映公安车辆问题
来电人反映:在德城区大学路银座商厦处,有公安车辆没有按照相关的道路指标行驶,严重违反了道路规定,市民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尽快加强道路的管理。(来电人不清楚车牌号,仅作为建议反映,希望引起部门重视)
回复:由于来电人电话保密,无法核实此警车属于哪个警种部门的车辆,我们会将来电人的建议反映给局领导,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在执勤任务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运河经济开发区】
1.运河经济开发区来电人反映工资问题
来电人反映:其在运河经济开发区国棉厂工作,此工厂已经连续5月未发放工资,多次联系相关负责人,一直推托,不予发放,望相关部门核实后尽快发放工资。
回复:市热线办:德棉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已派出8个工作组进驻德棉集团,区管委会作为配合单位,建议来电人拨打市政府驻德棉工作组电话2467620反映。
【夏津县】
1.夏津县来电人反映物业的问题
夏津县华夏小区A区3号楼3单元502室唐女士反映:自家不参加集中供暖,但物业强制缴纳供暖费且给予没有缴纳的住户停电处理,来电人对此不满。望主管部门调查,协商物业尽快给予恢复供电。
回复:经查,该小区属于地热井自主供暖,该小区规定不采暖住户也应交纳取暖设备占用及调整费,当时小区业主购房时已经签字认可。该小区业主手册也有明确说明,业主已签字摁手印确认。由于双方存在约定,因此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来电人不理解,可以按照合同纠纷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宁津县】
1.宁津县来电人反映欠款问题
宁津县保店镇皂户李村村民李先生来电反映:2001年保店镇镇政府借取阿姨刘秀兰5万元,用于修路,但是至今还拖欠1万9千元左右的欠款没有归还,来电人对此不满,希望主管部门核实后尽快给予归还来电人阿姨欠款。
回复:经保店镇政府调查,保店镇政府工作人员已与来电人取得联系,并告知按政策每年还款20%,每年年底还款。并且镇上的账目显示与来电人所说欠款不符,已通知来电人持单据到镇财政所对账。
2.宁津来电人反映黑出租问题
来电人反映:宁津县中心广场及汇福小区南门口处,每天均有多辆黑出租侯客,无任何证件进行非法营运。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给予制止、取缔。
回复:经交通局调查,根据来电人提供的“黑出租车”待租地点及车号,宁津县运管所运政执法中队将进行有针对性的打击,取缔,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3.宁津县来电人反映焚烧垃圾问题
来电人反映:宁津县正阳路与314省道交叉口三岭汽车座椅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经常在院内焚烧垃圾,产生刺鼻气味,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正常生活,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予以协调制止此焚烧垃圾的行为,合理处理垃圾。
回复:经环保局调查,在宁津县正阳路往南,县开发区境内确实有家三岭汽车座椅有限公司,经现场勘察,确实发现该公司院内有焚烧垃圾痕迹;鉴于此,县环保局立即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4.宁津来电人反映占地补偿问题
德州市宁津县宁津镇东店村村民反映:2012年,本村修建德滨高速公路的绿化带,占用村民的耕地,村委会承诺予以经济补偿,现2013年补偿款一直没有发放,不知什么原因,来电人对此表示不满,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核实予以督促发放补偿款。
回复:经津城街道办事处调查,2013年的补偿款去年已发放到户。且2014年上半年的也已发放到户,故不存在王云华所说的上述情况。
热线办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咨询的是14年下半年的占地补偿费用,已告知 来电人耐心等待,届时统一发放,来电人表示理解。
5.宁津县来电人反映耕地问题
宁津县大柳镇李智白村村民来电反映:因本村部分村民拒绝退耕,本村已有20年时间未调整耕地,村民对此不满。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尽快给予合理分配耕地。
回复:经大柳镇政府调查,该情况基本属实。
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规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即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而不是个人承包经营。其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在承包期内,不能因为家庭土地承包方中成员的增加变化,影响家庭承包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定和承包土地的稳定。根据土地政策规定:土地三十年不变,且目前处于土地确权期间,不允许调整耕地。
【临邑县】
1.临邑县来电人反映驾校问题
来电人反映:2013年10月在临邑县慧联驾校(总校洛北驾校)报名C1驾照,2014年4月份开始学习练习科目二,但驾校至今一直不予安排考试,现来电人十分着急希望部门调查核实,能够给予尽快安排考试。
回复:我县的洛北驾校与慧联驾校是两个独立的驾校,不可能如来电人所说“慧联驾校的总校是洛北驾校”。我室于12月16日上午11:05分与来电人取得联系,向其核实具体情况,通话期间来电人言辞闪烁,前后矛盾,称“我考科目一的时候是在洛北驾校,我练车是在慧联驾校”,我室询问其缴纳费用的驾校的具体名称是什么,来电人表示“一个分校哪有什么名字”,我室多次询问来电人有关其驾校的问题,但来电人均不正面回答,后来电人表示“我就是在洛北驾校报名”,我室表示将向洛北驾校总校反映来电人的问题。来电人于12月16日上午11:18分回拨我室,询问我室处理结果(来电人在我室向其核实情况的十分钟后回拨我室),我室表示已经向洛北驾校总校反映此问题,洛北驾校总校表示来电人未通过科目二的测考,故未安排来电人考试。来电人却说“我在慧联驾校已经通过了测考,所以洛北驾校应该给我安排考试”,我室表示洛北驾校和慧联驾校相互独立,如来电人在洛北驾校报名,应按照洛北驾校的要求在洛北驾校进行测考,通过测考后,洛北驾校将为其安排考试,来电人在其他驾校的测考成绩洛北驾校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通过测考的凭证,洛北驾校只承认在洛北驾校的测考成绩。且洛北驾校是按照自己的规定和学员的测考成绩安排考试名额,我室无法硬性干涉洛北驾校优先安排某个学员进行考试,建议来电人核实清楚自己报名的驾校,自行与驾校协商,积极通过报名驾校的测考,驾校将根据来电人的测考情况决定是否安排考试,来电人表示“那我下午自己上总校问问吧”,表示不需要我室再协调或者回访
【陵县】
1.陵县来电人反映退伍军人安置问题
陵县陵城镇东街新村于海洋反映:本人2014年12月1日在西藏昌都军分区退伍,为2年义务兵,现咨询陵县民政局得知,安置工作已经取消,且本人不符合安置工作条件,来电人表示本人在边疆参军,应享受优惠政策,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要求部门给予安置工作。
回复: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来电人表示同意。
2.陵县来电人反映移动信号问题
陵县陵城镇蔡园社区孙女士反映:自己使用移动电话,近期信号较差,经常无法正常拨打和接听电话,多次联系10086,一直未处理。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恢复信号。
回复:经核实,陵县陵城镇蔡园社区2G信号强度达到覆盖值,可以正常使用,建议用户检测手机终端,联系用户解释满意。因用户拒接10086电话,通过办公电话回访。
3.陵县来电人反映户籍问题
张女士来电反映:12月16日到陵城镇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移户籍业务,派出所对其收取20打印费,张女士认为收费过高,对此不满。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针对收费问题给予合理答复。
回复:经了解,来电人办理的迁移户口的业务。其中并户5元,变更服务处所5元,职业5元,婚姻状况不收费,新生儿落户5元,以上共计20元。热线办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理解。
4.陵县来电人反映供电问题
陵县陵城镇大杨店村村民反映:本村计划停电,但村电工没有提前通知,现给村民造成损失较大。希望主管部门调查,要求村电工今后提前通知。
回复:经核实该客户属于35kV东郊变电站10kV东池线属临时停电,并非是计划停电。停电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07:00至2014年12月18日13:00,在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城关东安线全线路所有供电区域各村委会已通过喇叭广播,因该客户没有听到喇叭广播,误认为是村电工没有提前通知.
我热线办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理解。
【平原县】
1.平原县来电人反映新农保问题
平原县王大卦镇大褚庄村村民反映:其父亲褚延德今年年满60周岁,2014年12号16号村内征收新农保时,村委会告知其父亲需要交纳2015年新农保费用,来电人要求主管部门调查核实,针对年满60周岁后缴纳新农保给予合理答复。
回复:王打卦镇回复:经了解镇新农保负责人,表示经查询,其父褚延德确实已经年满60周岁。现在已经通知该村会计,不用收敛其新农保费用。12月17日9时15分回访来电人,告知以上结果,来电人表示对结果满意。
2.平原县来电人反映放炮问题
德州市平原县王凤楼镇后屯村来电人反映:平原县王凤楼镇后屯村周围入住的有施工队,但近期经常晚上22:00之后放炮施工,噪音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后,尽快予以管理。
回复:油区办回复:地球物理探测工作是胜利油田探测队在我县王凤楼、前曹、坊子三个乡镇实施的地下油、气储量勘探工作。工作方法是:白天在麦田内打14-20米的井、在进内埋入微量炸药。夜间(后半夜)再引爆炸药,通过收集爆炸产生的震波数据,然后作出储量的分析结果。
油区办已经和胜利油田物理探测队施工队沟通,施工队尽量避开休息时间,把爆破产生的震动降到最低,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经回访,来电人表示理解。
【庆云县】
1.庆云县来电人反映户籍问题
庆云县县红云开发区西歪柳树村张先生反映:妻子焦冬梅原户籍在常家镇,2012年欲将户籍迁至本村,已将相关材料送至红云开发区派出所户籍科,但至今未办理,且被告知无户籍。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及时协调补办户籍。
回复:红云派出所自接到承办单之日起,红云派出所立即进行核实。经查焦冬梅原户籍在常家张丰街村,因其长期一直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导致户口被冻结。已经告知来电人,先到常家派出所将户口解冻后,在到红云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庆云县来电人反映信号灯问题
来电人反映:德州市庆云县老收费站凯元大街通205国道的道路,道路上无信号灯,导致过往车辆通行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望主管部门核实给予设置信号灯。来电人反映信号灯问题
回复:接承办单后,交警大队政委曹建华同志带领秩序科、法制科、一中队负责同志到来电人反映的路口进行实地查看,经研究此路口已经进行了渠化,暂不适宜设置信号灯,原因为此路口为一y形路口,为国道与县乡道路交叉,县乡道路上的车流量并不大,且此路口距离北面信号灯控制的205国道与北环交叉路口仅200米,再设置信号灯降低国道通行效率。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电话联系来电人,来电人为在路口开门市的老板(其反应事故频发数量不实),讲明相关规定,来电人表示理解。(记者 周指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