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路某路段的银杏树
大学路某路段的景观桃树
大众网德州6月10日讯(记者 石少军 摄影报道)近日,有市民向12345市民热线反映,德州城区行道树有不少是果树,毛桃、海棠、李子等品种不少,有些市民随意采摘这些果实,他认为这种行为不文明,此外他担心大家吃了路边的果子会中毒。10日,大众网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街边巷尾果木真不少
10日上午,记者围着市区街头巷尾寻找果木踪迹。平时上下班匆匆忙忙,也没顾得上观察哪些树是果树,记者这么特意一转,发现果树还真不少。
大学路上种植了不少毛桃树,有些小树没有结果,而结满果实的树不在少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东侧的三棵毛桃树则硕果累累,只是果实偏小,尚未成熟。长河公园附近也有毛桃树,树上也都挂着不少毛桃。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院内有一棵李子树,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李子,不少办业务的市民路过这里都会摘几个李子吃。李子个头不大,只有鸽子蛋大小,一名中年男子摘了几个李子,男子递给记者尝了一个,味道有点酸涩。
记者转了几个小区,发现种植果树的小区不在少数,果树主要包括杏树、石榴树、枣树、苹果树、核桃树等。记者在市政府北侧还发现了银杏和核桃树,银杏树结满了白色的银杏果,核桃树上核桃尚显青绿。
专家不提倡采食路边果子
路边的果子吃了对人体是否有害呢?记者请教了有关专家。
德州学院生态与园林建筑学院专业主任潘恩敬说,景观树的果实营养价值低,味道也不如果园种植的好吃。路边的果树受到汽车尾气等影响,往往污染比较严重,这些污染物被树干吸收后,有害物质完全有可能传递到果实里。研究表明,行道树的果实中吸附的铅含量较高,远远超出食用标准。
潘恩敬表示,城市行道树选用果树不宜提倡。他认为果树没有多少观赏性,而且落果腐烂后,有的还有臭味,如果不及时清理,会影响环境。因此果树不宜做行道树,即使要种,也只能种不结果的雄株。只有一些小果类的树种,如火棘、海棠等,观赏价值较高,还可以诱鸟,倒是值得尝试。
《德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禁止摘果
针对近段时间市民采摘行道树果实的情况,德州市园林局的相关人士表示,这种行为违反了《德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德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三十条中规定,禁止攀树、折枝、摘果。违反规定,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德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暂行规定》有关内容予以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园林局赵局长强调,工作人员常给行道树喷洒长效农药,药效的残留时间较长,食用这样的果实对身体有害。
律师说法:采摘果实侵犯了社会公益
城市绿化是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一部分,那么城市绿化的副产品果实就能由社会公众任意采摘吗?带着疑问,记者从法律的角度采访了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盖晓华律师。
盖晓华认为,公众概念是一个整体概念,公众财产归公众这个整体所有,但公众共有财产只能由有权机关代表全体公众、本着维护公益的原则做出处分。细化到个人,是无权代表公众采摘行道树果实的。因此,这种采摘行为侵犯了社会公益,应受到禁止。
(初审编辑:张洁 责任编辑:高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