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德州12月3日讯(记者 石少军)近日,市民石先生遇到了一个麻烦,他在购买散装汽油的时候,加油站拒绝售卖,并要求开具单位证明才能卖给他,他想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市民:买汽油太费劲,没单位怎么办?
11月30日,德州气温骤降,一大早,石先生骑着摩托去上班,因为没有带着耳套,他感觉耳朵快冻掉了。由于走的时候太匆忙,他也没有仔细看油表,结果骑到半路摩托车熄火了,这时他才发现没油了。
由于附近没有加油站,他只好选择了打车上班,将摩托车停放在一家商店门口。晚上气温过低,他选择了打车回家。第二天早上他开车上的班,晚上在家门口加油站,他想购买一矿泉水瓶汽油,结果加油站不卖,因为他没有单位证明。无论说什么,加油站就是不卖油。
“为什么非要单位证明呢?如果我干个体没单位开证明怎么办?”石先生颇为郁闷地说。为什么去年买散装汽油还不需要证明,偏偏今年就需要了,他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
调查:散装汽油售卖不再“随便”
12月2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几家加油站,发现散装汽油确实不像以前随便就能买了。
盛园路加油站要求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证明购买,三八路和东方红路加油站要求本人出具派出所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湖滨大道加油站要求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证明。
“先去派出所开证明吧,别嫌麻烦,这也是公交车自燃事件后没有办法的办法。”记者在调查时,一名司机对记者说。
记者从加油站工作人员口中得知,从下半年开始市民购买散装汽油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否则一概不售卖,因此,有的市民开着车载着摩托来加油。其实,加油站也不想这样,因为加强管控,前来购买散装汽油的市民越来越少,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销量。
部门:实行实名制是为了百姓安全
记者从德州市公安局获悉,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中心城区购买散装汽油实行了实名制,市民必须持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证明才能购买,部分加油站还需开具派出所证明。
据了解,近年来,利用汽油实施暴恐袭击犯罪的威胁进一步凸显,加强对散装汽油销售的管控刻不容缓。然而,一系列问题却成为制约散装汽油销售管控工作有效开展的“瓶颈”,比如随意销售、对购买人信息掌握不全、不能实时掌握购买人信息及汽油流向等。
为此,山东公安机关自主研发了“散装汽油销售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了“购买登记、信息采集、传输比对、落地查人”的管控工作模式,实现对散装汽油购买人及流向的实时、有效管控。
全国两会期间,山东省公安厅派出5个检查督导组,对各地散装汽油安全管控情况进行了集中暗访,并对创新散装汽油销售管控制度进行了深入调研。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今年4月,山东省公安厅会同省经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以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为核心的管理制度。
实名登记制度规定,对确因生产、科研、生活等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属单位购买的,须出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购买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属个人购买的,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说明用途。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手续的,加油站一律拒绝销售并解释说明;对其中的可疑人员,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告,由派出所进一步核查。目前,山东省注册营业的9900个加油站全部实行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