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意味着德州20余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详细]
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德州将如何改?改革涉及到哪些人?改革后退休金到底能领多少?今天,大众网和您一起对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基本养老金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以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以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统一规定的月数计发... 全文>>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的确定,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老人老办法”就是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今后的待遇调整政策;“... 全文>>
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 全文>>
参保人员在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市范围转移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在转接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改革后本人... 全文>>
为增强基金调剂和支撑能力,结合目前的财政分级管理体制,现阶段我市暂实行市级基金调剂制度,待条件成熟时,再过渡到市级统收统支的统筹制度。当县市区基金收支出现缺口时,由市财政结合省均衡性转移... 全文>>
基本养老保险是指依法参保并缴纳费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者,国家依法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而退出劳动后,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全文>>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 全文>>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