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德州将如何改?改革涉及到哪些人?改革后退休金到底能领多少?今天,大众网和您一起对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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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下午,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意味着德州20余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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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范围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改革前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试点的编外人员,已经退休的,可以保留在参保范围内。未退休的,应划... 全文>>

改革时间

这次改革的时间(改革基准日)为2014年10月1日。11月2日,市政府印发《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1月13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正式启动改... 全文>>

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具体规定是单位按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个人按规定的工资项目之和作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余额可... 全文>>

基本养老金待遇如何确定

基本养老金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以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以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统一规定的月数计发... 全文>>

改革前后待遇怎样衔接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的确定,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老人老办法”就是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今后的待遇调整政策;“... 全文>>

什么人可以退休时加发退休费

改革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于改革前已获得此类荣誉... 全文>>

基本养老金怎样调整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合理确定待遇调整办法和调整水平,既有效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又使他们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 全文>>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改革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都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规定,职业年金基金采用... 全文>>

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在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接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市范围转移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在转接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改革后本人... 全文>>

德州市如何做好衔接

自1999年开始,我市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试点,实行了单位和个人缴费制度。但是试点中,缴费情况与本人退休待遇不挂钩,仅仅是一种退休费用的社会统筹。我市规定:一是改革后符合纳入机关事... 全文>>

如何保证基金管理和监督

为增强基金调剂和支撑能力,结合目前的财政分级管理体制,现阶段我市暂实行市级基金调剂制度,待条件成熟时,再过渡到市级统收统支的统筹制度。当县市区基金收支出现缺口时,由市财政结合省均衡性转移... 全文>>

中国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 更多>>

第一支柱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指依法参保并缴纳费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者,国家依法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而退出劳动后,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全文>>

第二支柱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 全文>>

第三支柱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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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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