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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司法局四项措施自查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

2013-09-05 16:3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根据德州市纪委安排部署,近期,德州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

      大众网德州讯(记者 翟岩 通讯员 张冬梅 王兵)根据德州市纪委安排部署,近期,德州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接到市纪委文件后,召开专门会议贯彻文件精神,落实上级规定,明确职责任务,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

      

      二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廉政准则》和市纪委的规定,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政纪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必须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是认真自觉,自查自纠。经过自查、核查,从上而下的层层把关审核,没有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四是自立自省,警钟长鸣。以此次自查自纠行动为契机,为新的起点,加强《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精力用到开拓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上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为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做出更大贡献。

      

     

    (初审编辑:张洁   责任编辑:高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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