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4-2778800

通讯员qq群:144738782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乐陵新闻

驴肉火烧店“挂驴头卖马肉”

2015-01-27 15:2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近日,乐陵市公安局与食药监局在一次联合检查中,意外发现市区一家驴肉火烧店在销售的肉食品中掺杂大量的马肉、骡子肉,自2014年2月至今,该驴肉火烧店负责人任某非法获利近30万元。

      大众网德州1月27日讯通讯员 苗丛丛近日,乐陵市公安局与食药监局在一次联合检查中,意外发现市区一家驴肉火烧店在销售的肉食品中掺杂大量的马肉、骡子肉,自2014年2月至今,该驴肉火烧店负责人任某非法获利近30万元。  据悉,由于涉案价值较大,根据其涉案价值已构成刑事犯罪。目前乐陵市公安局依法对其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通过检查,发现一家驴肉火烧店的驴肉有问题。根据这种情况,将其负责人带到公安局进行询问。”乐陵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称,经过审讯,民警发现,自2014年2月初至2014年12月末,该驴肉火烧店负责人任某在河间“小小食品厂”其表弟曹某处,以低价购进马肉、骡子肉,为谋取更高的利润冒充驴肉销售,自2014年2月至今,非法获利近30万元。

      “店里售卖的驴肉火烧里,大部分掺的是马肉,驴肉掺的少。”犯罪嫌疑人任某在市区经营驴肉火烧生意达十余年,形成了一定的顾客群。在面对办案民警的审讯,任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为谋取利润,以骡马肉冒充驴肉的犯罪事实。他告诉记者,根据行情市价,驴肉的价格在40元/斤左右,他的售卖价在55元/斤左右,而马肉的价格在20元/斤左右。“把马肉当成驴肉卖,一斤利润在30元左右。”任某说。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


友荐云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3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