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服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不少于十万元的开办资金;有不少于四十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服务场所;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可从事以下职业介绍服务:1、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2、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3、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4、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5、依照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6、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7、经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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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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