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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职工休产假有什么规定?工资怎么发放?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公布了第619号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怀孕并按计划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两个月。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
2016-07-28 -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如何处理处罚?
对不如实提供本单位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招用简章,未按规定办理招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016-07-07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案件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2016-06-30 -
劳动保障监察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2016-06-30 -
劳动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须知?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016-06-24 -
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方式有哪些?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主要有两类方式:一是举报,主要有来访举报、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及网上举报等形式。二是投诉,主要有来访投诉、信函投诉、网上投诉等形式,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2016-06-24 -
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执法方式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2016-06-20 -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有以下9个方面: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2016-06-20 -
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是如何划分的?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2016-06-14 -
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包括: (1)企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2)个体工商户; :
2016-06-14 -
劳动保障监察主要职责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主要有以下四项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2016-06-07 -
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2016-06-07 -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016-06-01 -
对仲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如何维权?
劳动者对仲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6-06-01 -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是否应当先行调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2016-05-25 -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有权利自行和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016-05-25 -
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2016-05-19 -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劳动人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2016-05-19 -
仲裁申请书应包含哪些事项?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2016-05-13 -
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1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