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外国专家局对大专以上(含大专)聘请资格单位,省外国专家局对中等以下(含中等)聘请资格单位,根据年检的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1)对正常开展聘用工作的单位,准予注册(即资格认可继续有效);
(2)对聘用管理过程中出现一般性问题或一年内未正常开展聘请工作的单位,暂缓注册(即暂停资格三个月,三个月后视发现问题解决情况,决定准予注册或吊销资格);
(3)对因取消、合并等原因不再聘请或连续两年未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注销聘请资格;
(4)对聘用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吊销聘请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