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类企业30日内制定贯彻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

    各类企业要在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制定贯彻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企业按照经备案、审核后的实施方案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据实在成本中列支。

    2015-06-17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企业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适度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落实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联系电话:2687151。

    201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