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和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经请示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2023年2月7日11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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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李超然
责任编辑: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