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敏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记者 白雪 李敏 德州报道
近日,大众网快快帮热线0534-2778800接到德州一超市经营者彭女士的来电,称11月初期,一名男子疑似自带过期商品调包超市货品,购买后以购销“过期食品”为由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彭女士进行赔偿。“我们超市会定时对货架上的食品进行盘点,并且在每次进货时都建立了台账,这肯定是职业团伙对我们的栽赃诬陷。”彭女士说,台账上清晰地记录了火腿肠的进货时间、日期以及批次,她们根本都没进过这一生产批次的火腿肠。发现猫儿腻后的彭女士,立即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
彭女士经营的生活超市位于德州天衢东路龙元世纪广场小区附近,在超市内,彭女士打开了视频监控,视频显示,店里一名黑衣男子,在挑选火腿肠时,背对摄像头,停留约20秒后拿起商品离开。
“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这位顾客,让我们起疑心的是他在超市挑选商品的时间有点长。我们超市本身面积并不大,正常市民买东西不会逛这么长时间。”彭女士说。
当时彭女士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第二天,她便收到了有关部门的通知,称其超市售卖过期商品。过期商品正是一根火腿肠,生产日期是2024年7月18日,该品牌的这一类火腿肠保质日期是3个月,投诉当天,商品确实已经过期。
该商品到底是不是彭女士的超市售出的?面对记者的提问,彭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他们的台账本,“我们仔细查看了这一火腿肠的生产批次,该男子所购买的火腿肠是2024年7月18日生产的,我们根本都没进过这一批货,不可能是我们店里的商品。”
店内进货台账
店内盘点记录
据彭女士描述,10月末店里对所有商品进行盘点,这一品牌的火腿肠店内剩余3根,生产日期均不是2024年7月18日,“这根火腿肠根本不是我们店内的,我怀疑是前一天来店内买火腿肠的黑衣男子趁我们不备,把自己准备的过期火腿肠和店里的火腿肠调包,付款后再摇身一变成打假人向我们进行栽赃勒索。”
采访当天,记者了解到,天衢东路附近还有三家超市有同样的遭遇。商户们表示,自家超市因为监控存在死角,没有实质性证据所以也无法报警,为了息事宁人宁愿选择吞下这口“怨气”,与对方私了,费用在五百元到八百元不等。
“我们查看监控后发现,这几家超市基本都是同一位顾客购买完东西后进行投诉栽赃,向超市索赔成功后,他们便上交撤诉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的模板都是一样的。”彭女士怀疑,这是一个有组织的团队,知法懂法,很了解商户想尽快息事宁人的想法,他们嘴中所谓的“证据”也比较完善。
目前,彭女士已经将监控视频、台账等关键证据一并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她向记者报料的目的除了打击不法行为之外,还想提醒超市同行提高警惕,谨防被栽赃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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