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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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记者获悉,今年底前全省137个县(市、区)将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德州临邑、禹城、平原、齐河列入“救急难”工作试点县(区)。
“救急难”主要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被救助对象包括临时救助对象和“救急难”对象,临时救助对象指具有四县(市)常住户口或在区域内居住、就业半年以上,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救急难”对象指符合四县(市)临时救助条件,但无法按照正常救助程序进行救助的困难家庭或个人。
我市推行“救急难”救助的县(市)将以发放救助金、发放实物、提供转介服务和介入社工服务四种方式开展救助。针对申请人家庭的真实情况,实行分类救助。对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临时困难家庭,采取资金救助的,参照当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4-6个月不等的临时救助金,超过救助期限仍困难的,将评估是否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患重大疾病或医疗费用支出过大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参照当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6-9个月不等的临时救助金;对遭遇突发事件或家庭成员遭受意外伤亡的临时困难家庭,确需采取资金救助的,参照当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9-12个月一次性抚慰性质的救助金;因子女教育负担过重的临时困难家庭,在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参照当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4-6个月不等的临时救助金。
据介绍,原则上同一事由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能重复申请救助,对因患重特大疾病或特大伤亡,造成家庭严重困难和财产损失严重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一般不超过2万元。
按照申请审批程序,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张榜公示。对“救急难”对象,可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救助后5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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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确保2017年国庆期间德州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序,避免大范围交通拥堵,德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本市高速公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其中,德州境内高速公路全程限速,小型车辆限速100Km/h;大型车辆限速80Km/h。[详细]
近日,我市组织申报的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获批的省财政资金1000万元拨付至市财政局。 [详细]
继7月份价格微降之后,本月起,三区的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又便宜了。9月24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每方价格下调了0.1元。 [详细]
9月24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针对目前中心城区开展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结合城市供水价格,对居民供水价格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详细]
9月25日,我市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座谈会,总结前段时间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清除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态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