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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德州1月11日讯(记者 庄滨滨)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近日,德州市工商局印发通知,1月5日起至 3 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市流通领域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以柴油为重点,各县市区将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油品升级工作的要求,辖区内加油站全面销售国 VI 标准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重点检查辖区内加油站是否按照油品升级要求销售符合标准的油品,是否及时更换油品标号、标识。对于销售柴油的加油站,重点核对进货发票、进货台账记录与销售的柴油标号、等级是否一致,检查是否有以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进行销售的行为。
按照要求,各地将尽快制定 2018 年度成品油抽检计划,确保专项整治期间抽检覆盖率达到 50%以上,每个加油站全年抽检达到 1-2 次。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为重点对象。抽检一次不合格的,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依法从严查处,并重点进行跟踪抽检;抽检两次不合格构成严重违法的,坚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将处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专项整治期间,市局将在重点区域开展随机抽检,并通报抽检结果。
专项整治行动中如发现销售低于国 VI 标准车用汽柴油和销售普通柴油,特别是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进行销售的行为,将立即责令停止销售,从严查处。对销售伪劣成品油涉嫌犯罪的,必须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坚决避免以罚代刑。并依法公示成品油抽检和案件查处情况;检验不合格的要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所在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向市局及当地党委和政府报送抽检等有关工作情况,并向当地公安、商务、质监、环保等部门通报抽检工作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行动开展过程中,市局成立五个督导组,每月至少一次对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当地政府和县(市、区)局并妥善处理。市局将通过明察暗访方式,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察,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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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获悉,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月11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1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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