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17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2019-02-12 10:14:00 来源:德城公安 作者:

  2018年,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了我市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腊月二十三全天,除夕至正月初二全天,正月初五全天,正月十五全天,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德州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的限制燃放区域为:东至减河东岸、西至鲁冀行政区域界线、南至南外环路以北、北至北外环路以南。

  所以,烟花爆竹不是你想放就能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为有效遏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德城分局全面强化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

  德城分局加强巡逻防控,治安、特巡警、派出所发动各自巡查力量走上街头,加大对繁华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小区的巡视排查,发现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及时取证。同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优势,做好隐患排查、劝阻解释工作。

  对在禁放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一律收缴其烟花爆竹并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可是

  尽管一而在再而三

  报纸+媒体+新媒体全方位多波次提醒

  还是有人

  熟视无睹

  “顶风作案”

  截止2月11日

  德城分局劝阻56起违规燃放事件

  立案查处17起违规燃放案件

  处罚17人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德城公安将会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勿在禁放区域、禁燃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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