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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发布了《2019年德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公告(第2批次)》,于6月17日开始正式启动德城区(含德城区、运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幼教师资格(第2批次)工作。
据了解,教师资格认定是获取教师资格证的最后环节。自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行国考以来,教师资格证一方面是成为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和“敲门砖”,为大学生提供多元就业选择,另一方面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行业,有力提升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年两次,此次认证对象需满足: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或《信息登记回执》)、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德城区(含德城区、运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公民,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并符合相应学历、普通话、体检等要求即可参与认定。
据悉,整个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为体检、网上申报、现场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四个环节。其中体检地点为德州联合医院门诊楼健康管理中心(幼儿园资格证认定人员须体检《山东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中的幼儿园教师必查项目),时间为6月17日至7月6日早8:00起(周日休息,不进行体检),共18天。网上申报将于6月21日开始至6月27日结束,申请人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因自2019年起,德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批权限移交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认定地点为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1156号)政务大厅二楼,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参加现场认证人员可于2019年7月1日起关注“德州市德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排号。现场审核工作后,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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