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当前大气扩散条件转好,区域污染团已基本消除,传输风险较低,此轮区域污染过程基本结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2024年12月26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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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郭超
责任编辑:马宝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