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郭超
责任编辑:马宝涛
齐河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的公告
近期,我局在侦办电诈案件过程中,依法查扣现金等涉案财物(明细附后)。为依法处理公安机关查扣的部分涉案财物,依照法定程序,现对以下涉案财物进行公告。
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相关权利人在公告期内,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等到我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无主财物上缴国库处理。
公告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0534-5509326(宋警官)
联系地址:齐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齐河县顺德路与齐心大街交叉口西北180米)
特此公告。
附涉案财物明细:吕元政被骗案:人民币630000元。
2025年1月10日
齐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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