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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武红鹏 德州报道
2月19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延斌介绍本部门承担的2025年度“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惠企助企”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打造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全链条服务体系”作为2025年度“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该项目拟通过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园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等制度衔接融合,从“源头”守住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服务招商引资决策,指导企业项目精准快速落地;从“过程”提升园区规划环评服务质量,为入园企业打造优质的“硬环境”;从“末端”进一步深化环评改革,降低企业编制建设项目环评的成本和时间,真正实现为企业减负。
一是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充分发挥源头作用。
通过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全市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融入到“一张图”“一清单”“一系统”,实现空间上的生态环境精细化、差异化管控,发挥生态环境导向作用。通过加强宣传、指导,强化成果应用,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招商提供决策支撑,指导企业主动对标,支撑项目精准快速落地。
二是强化园区规划环评服务,打造园区优质“硬环境”。
通过制定全市园区规划环评清单管理制度,对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对园区的产业布局、环境容量、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科学评估,为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为后续建设项目落地奠定基础。推动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将园区打造成为定位清晰、设施完备、管理完善的“投资热土”,激发企业投资热情。建立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指导园区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编制环评报告免费使用。
三是深化环评改革助推项目落地,提供便捷“软服务”。
进一步深化环评改革,精简审批流程,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推进建设项目与排污许可一体化办理。通过改革,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编制成本和编制时间,更好地助力企业发展,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坚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服务保障。
马延斌介绍,德州“一把手”项目中提到的“源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制度,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2021年6月德州印发了《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通过对全市生态红线分布、环境质量、资源消耗等进行分析,以乡镇、街道为基本控制单元,将全市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共154个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分区管控,实现了全市优化区域开发与保护格局,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德州市通过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前提下,对部分管控单元的准入进行调整,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2024年4月,山东省上线了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公众端,该平台专门面向公众开放使用,详细介绍了全省每个管控单元的基本信息和管控要求,可以对相应的县(市、区)及乡镇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搜索产业园区名称,查看园区管控单元类别、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基本信息。该平台同时具备环境准入研判功能,可以通过点击选择相应的行业类别、项目选址等进行环境准入分析研判。从而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分析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提供便利。德州市通过积极宣传,加强培训,推广平台的使用,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招商提供便利的决策支撑,为项目精准快速落地提供支持。
为“打造园区优质硬环境,提供便捷软服务”,德州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这项工作。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培育特色园区品牌。积极推广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新试点的成果经验,鼓励企业升级改造,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实现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从而吸引更多的绿色企业入驻园区,形成绿色产业集群。二是强化规划环评审查,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对园区的产业布局、环境容量、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科学评估,为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为后续建设项目落地奠定基础。大力推动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督促产业园区按规划环评要求配备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分类和处理体系,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为入园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硬环境”。三是实现数据共享,减少企业投入。建立园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指导督促园区管理机构编制园区跟踪监测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编制环评报告免费使用,为编制环评报告节约成本10%以上,节省监测时间20余天,破解了项目环评环境质量监测时间长、费用高的问题。四是进一步深化环评改革。积极争取省级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试点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降低环评等级管理、告知承诺制、环评豁免管理、环评打捆审批、简化项目环评内容、调整总量指标前置以及试行小微污染物总量指标豁免等。积极推广建设项目与排污许可一体化办理,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整合现行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办理程序,大力推进“两证衔接”工作实践,实现部分行业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审批,一次办结”,提升涉企服务效率和企业经营主体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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