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敏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记者 张凤帅 德州报道
3月27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解读新闻发布会。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牛中水围绕2025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政策及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答记者问。
在2025年,德州将继续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凡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首套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资格人包括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提取资格人需共同一次性提出申请。提取资格人应持由开发企业盖章确认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信息单》,前往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自2025年1月21日起,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各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则可作为家庭单位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若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按首套房政策处理,享受首套房贷款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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