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郭超
责任编辑:马宝涛
9月24日
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关于规范2025年国庆、中秋期间
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国庆、中秋期间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
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具体如下
全市各行业经营者:
2025年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德州市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确保市场经营活动规范有序。
二、各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以显著方式标示商品的品名、单价、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酒店、宾馆等住宿行业经营者应合理制定客房价格,不得随意大幅提高价格水平,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对于已确定价格并对外销售的客房,不得在消费者入住时临时加价;在第三方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四、餐饮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应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节日期间价格如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标价签,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五、月饼、烟酒茶等节日食品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有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
六、客运、出租车、公交、铁路、高速公路等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不得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
七、旅游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证据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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