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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武红鹏 德州报道
11月1日,德州市举办《德州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张保国就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地热资源的具体流程答记者问。
据介绍,地热资源类属能源矿产,依法归国家所有。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的制度。除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地热矿业权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
勘查地热资源的具体流程是:
1.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探矿权;
2.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
3.探矿权申请人自行编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地热资源勘查实施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
4.探矿权申请人根据探矿权新立资料清单进行组卷,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取得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
5.严格按照批复的《地热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绿色勘查规范》开展勘查工作;施工前探矿权人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登记机关和属地自然资源部门报告;
6.地热勘查项目完工后,编写矿产资源勘查报告,经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开采地热资源的具体流程是:
1.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采矿权或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探矿权转为采矿权;
2.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由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无需缴纳);
3.采矿权申请人自行编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综合审查;
4.采矿权申请人依据通过审查的综合方案施工地热项目;
5.采矿权申请人向市审批服务部门申请取得地热取水许可批复文件;
6.采矿权申请人根据采矿权新立资料清单组卷,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7.施工完成的地热项目试运行满30天后经市审批服务部门组织验收通过,提交资料申办取水许可证,依法开采地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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