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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武红鹏 德州报道
7月14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兵,市大数据局三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时晓东,市大数据局数据管理科科长张建林出席,就《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做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办法》共27条,主要涵盖5部分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起草背景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潜能,能够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国家、山东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对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中国开放数林指数评估中连续三年位列全国地级市第一位的标杆城市,德州市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2023年8月市政府印发的《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到期,加之群众对政务透明度和便民服务水平的要求不断提升,德州市亟需对标国家、省最新要求,对现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虽然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基础良好,但仍存在开放领域不够广泛、制度保障尚不完善等短板。为此,德州市必须立足更高站位,修订出台《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
二、文件起草过程及依据
(一)起草过程。2025年5月中旬,起草形成《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初稿,先后征求了数据开放领域专家、县市区大数据主管部门的意见。6月3日—5日,再次向各县(市、区)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等40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会签。6月3日—13日,通过市大数据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14日,组织法律顾问对文件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进行评估,一致认为出台该文件必要、可行。6月27日,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二)起草依据。该文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三、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一是更有效的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公共数据开放的最新要求,推动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能够有效解决开放中存在的领域不广、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对公共数据开放的需求。三是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二)总体考虑。立足德州作为全国公共数据开放标杆城市的定位,坚持“需求导向、安全可控、创新引领”原则,通过扩大开放范围、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质量管控、促进数据应用等举措,全面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水平,持续巩固德州市在全国公共数据开放领域的领先优势,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德州经验”。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27条,主要涵盖5部分内容:
(一)开放综述。主要明确办法起草依据、公共数据定义、公共数据开放原则、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职责、公共数据开放渠道等。
(二)开放管理。主要明确公共数据开放主体职责,包括目录清单编制、数据开放、开放数据分类、有条件开放的条件设置、问题数据目录下架、重点领域数据和突发事件数据开放等。
(三)数据利用与创新。主要明确公共数据开放方式、开放数据供需双方互动、获取有条件开放的资质条件、开放主体和利用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对未开放数据的申请等。
(四)安全管理与监督。主要明确公共数据开放主体和利用主体的数据安全责任、应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违规行为处理、容错免责情形等。
(五)施行时间。主要明确本办法的施行日期。
据介绍,此次本次修订的新《办法》重点推出三大创新:
一是建立数据质量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开放主体的数据更新和校验责任,通过提高实时动态数据开放比重,确保数据“鲜活可用”。
二是创新数据开放公平保障机制。严格规范有条件开放数据的准入条件,明确禁止设置规模性、区域性、差别化等门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获取数据权益。
三是创新公益数据服务模式。探索设立数据开放专区,为公益性利用主体开通便捷通道、提供数据服务等,方便特定群体利用开放数据。
同时,新《办法》在规范数据开放管理、提升数据利用效能方面主要有四项新要求:
一是规范开放目录下架程序。确因政策调整不宜再开放的数据目录,由公共数据开放主体提交下架申请单,经市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下架,并公布下架目录清单,同步通知申请该开放数据的用户。
二是提升有条件开放数据利用成效。对于使用有条件开放公共数据的公共数据利用主体,应定期向公共数据开放主体报告数据使用情况。
三是完善需求响应机制。公共数据开放主体应当及时回应公共数据利用主体对公共数据的开放需求,及时处理各类意见建议、数据纠错和投诉举报,做好问题数据整改校验工作,提升开放数据质量。
四是优化有条件开放数据服务。公共数据开放主体审核本单位有条件开放数据获取申请,对开放数据利用主体进行后续跟踪、服务。
记者还从发布会了解到,近年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德州市大数据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一条主线,积极推进数据要素创新利用,加速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国开放数林指数德州市连续三年位列全国城市前三位,全国地级市第一位,“2025中国城市数据要素100强”德州位列第47位。今年上半年,成功争取省级试点3项,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任务4项,1个场景入选国家数据局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特别是在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面,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德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德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机制(试行)》,构建了“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授权运营平台+数据交易平台”的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公开遴选9家数据企业17个应用场景,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打造了“智慧金融”“政保通”“数字信用”等典型场景,有力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发展。在交通运输、医疗健康、民生保障等领域打造了一批公共数据高质量数据集,推动龙头企业打造了自动驾驶、体育装备、货运物流等20个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加快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截至目前,25项数据资源在国家平台完成登记。德州市以市场化配置激活数据要素价值的做法在全省推广。
在持续推进公共数据“应开放尽开放”方面,德州市主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围绕公共数据有序共享开放和安全利用等问题,率先在全省启动公共数据立法,将《德州市公共数据条例》列入人大立法议题,加快推动德州市公共数据立法工作。制定了《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德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新出台了《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共数据开放提供制度依据。
二是升级平台服务能力。夯实数据底座,全面构建“1+12+N”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支撑体系,全面建成12个县级节点,实现国家、省、市、县、镇(街)五级数据贯通,通过平台接入市县自建业务系统240个,累计汇聚数据258亿条。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整合全市开放数据资源,提供“检索-预览-下载-接口调用”全流程线上服务,支持按场景、领域、部门等多维度分类查询。同时充分利用开放平台提供的数据纠错、问题反馈、权益保护等功能,提升问题处理反馈效率。
三是夯实开放数据基础。始终坚持社会需求导向,聚焦社会关切、需求强烈的重点领域推动数据深度开放。连续三年梳理发布《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计划》和数据开放清单,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对开放资源目录、数据项、开放属性、数据格式、更新频率等信息优化完善,全面提升开放清单可读性、易用性。目前,德州市共开放了包括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21个领域66亿条数据资源,实现公共数据“应开放尽开放”。
四是深化数据融合应用。推进开放数据多元融合应用,打造了开业创业选址、暖心蜂巢、便捷特殊群体出行等一系列社会化惠企利民典型场景,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德州经验”。成功获批7个省级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助力德州学院大学生利用开放数据开展学术研究,助力交投集团利用开放数据提升城市停车服务、交通运输等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助力山东省地矿局第二水文队利用开放数据开展城市水文综合研究等。
在推进公共数据开放过程中,德州市主要采取了以下三方面的措施构建全方位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数据安全可控的同时充分释放价值。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制定《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以制度规范和约束数据开放,有效落实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技术防护。明确数据开放安全规范,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开放核查机制,对人员权限和行为实行精细化授权管控。开展数据分级分类,对重要数据重点管理。采用隐私保护技术,如数据匿名化、脱敏、加密等,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完善“数据安全监管管控平台”,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每一条数据来源清晰、流向合规、使用规范,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深入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
企业和群众可通过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网查询、下载数据,数据涵盖教育科技、社保就业、交通出行等21个领域。利用开放数据,打造了一系列社会化应用场景,如,德州市开业创业选址场景,解决实体店选址时无章可循的痛点堵点问题;“暖心蜂巢”+“爱心商店”展示及导航场景,方便新就业群体就近选择合适的地点,享受贴心暖心服务;(百度地图)停车导航展示场景,用户可在应用中查询部分停车场的车位空闲状态,为停车决策做支撑;德州市无障碍设施导图场景,助力残疾人和老年人便利出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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