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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李敏 见习记者 常鑫凯 德州报道
9月19日,德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德城区医保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桑志敏就德城区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较2023年增加30元,同时居民医保待遇相应提高,居民门诊报销额度由200元提高到300元。”据桑志敏介绍,德城区医保局改变由以前只能在已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报销的方式,变为取消签约,德州市内所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均可报销。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由87%提高到90%。
目前,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和三级医院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77%、62%,居于全省前列。在德州市连续缴费满5年的,报销比例还能提高1个百分点。居民生育补助标准也由1000元提高到3000元。
2024年度德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可选择通过微信、支付宝、“爱山东”APP等形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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