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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瑶瑶
海报新闻记者 祁小丽 德州报道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应对刑事犯罪“轻罪化”新形势,立足司法实践深化探索,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推动机制创新,发挥数字检察优势,积极探索打造“鲁枫和畅·轻枫安德”轻罪治理品牌,构建崇法尚和、畅快便捷轻罪治理模式,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繁简分流 构建轻罪治理维度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司法等职能部门统一轻罪治理司法理念,牵头成立两个“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组建“1+1+2”轻罪办案团队,团队包含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被羁押的轻罪案件进行“侦、诉、判”集中协同办理。
自“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成立以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结案率达到了92%以上,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了56%。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梁某某正当防卫案被中央电视台报道,被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收录。
为推动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德城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公安制定《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与公安、法院制定《常见轻罪案件证据指引》,确保轻罪办理制度化、规范化。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九大类常见犯罪设置捕前分流、捕后跟踪、简案快速移送等多道分流关口,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确保轻罪案件“标准化”“优质化”办理。
宽严相济 构建多元共治维度
综合考量具体案件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刑事和解等不同情况准确评判起诉必要性,今年以来,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对19起案件1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扩展“相对不起诉+公益服务考察”范围,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根据犯罪类型为犯罪嫌疑人的,“量身定制”公益服务项目,明确犯罪嫌疑人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填写志愿服务表,并由辖区内交警等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把公益志愿服务完成情况作为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的一个考量因素。今年以来,共有16名被不起诉人自愿参加公益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创建不起诉案件回访跟踪机制,对不起诉人进行回访评估,预防再犯。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还把“事心双解和为贵”的刑事办案机制贯穿刑事案件全流程,充分利用会签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基层组织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组建专业听证、社会参与的多元调解团队,构建刑事和解“调解+综治”并行的新格局,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近年来,利用该机制有效化解矛盾案件50余件。此外,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司法救助+N”多元救助机制。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释放司法善意,对于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被害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近日,救助交通肇事案被害人1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
数字赋能 构建诉源治理维度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数字赋能,分类“智”治,构建了盗窃、寻衅滋事等多种轻罪治理的数字模型,以办案系统和法律文书中的数据信息为基础数据库,与外部数据碰撞发现监督线索,已监督立案2件。运用数字检察手段对危险驾驶案件高发地点进行评估,对案发数量位居前五位的地点开展了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提高犯罪预防的精准性、有效性、及时性。
轻罪案件往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关系着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看似“小案”实则牵动民心民意。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突破个案束缚思维,对社会频发、高发的轻罪案件,总结归纳共性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相关部门尽责补缺。同时,坚持以案促改促治,深挖轻罪积弊成因,强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制定刑事检察与行政处罚反向衔接机制,完善不起诉案件线索移送等流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提升诉源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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