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丨可线上填报!德州市科技创新成果申报条件公布

2025-10-23 19:09:22 来源:大众网 作者:孙瑛娜

  大众网记者 孙瑛娜 通讯员 焦聪 德州报道

  10月23日,德城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德城区“十四五”发展成就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科技局专场,德城区科技局党组副书记王秀娟介绍申报德州市科技创新成果条件,并回答记者提问。

  德州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旨在推选出在基础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与应用、社会公益等领域中涌现出的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分为产业类和公益类。提名成果和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科技创新成果需要进行科技查新,鼓励进行科技成果评价。

  2.完成人应为对成果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科技创新成果的完成人。

  3.提名科技创新成果的完成人只能作为一个提名成果的完成人参加科技创新成果评选。

  除以上基本条件,产业类成果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成果核心技术创新拥有与成果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即提供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至少1件;

  (2)近三年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3)近三年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

  (4)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5)成果完成人应为所提供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论文、专著的前三位作者之一。

  公益类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成果核心技术创新拥有与成果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至少3篇SCI、EI收录论文或核心期刊论文,即提供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专著至少1件;论文中至少1篇SCI收录论文,应有国家权威机构开具的检索证明;论文、专著发表时间应为近三年内;

  (2)成果在行业内得到广泛应用,医疗卫生成果有一定数量的临床应用病例,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社会效益(“临床应用病例证明”由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

  (3)成果完成人应为所提供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论文、专著的前三位作者之一。

  2025年,市科技创新成果开始采用线上填报方式,成果完成单位可登录德州市科技企业服务云平台,按要求在线撰写提名书,由区科技局审核后提交到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纸质版提名书。

初审编辑:李敏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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