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4-2778800

通讯员qq群:144738782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平原

平原县檀都小区、晋德公司分别荣获省级“花园式小区”、“花园式单位”称号

2014-12-16 11:1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2014年度省级“花园式小区”、“花园式单位”的评选结果,平原县檀都小区、晋德公司不负众望,荣获省级“花园式小区”、“花园式单位”称号。

      大众网12月16日讯通讯员 刘盼盼)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2014年度省级“花园式小区”、“花园式单位”的评选结果,平原县檀都小区、晋德公司不负众望,荣获省级“花园式小区”、“花园式单位”称号。

      在评选过程中,平原县城管执法局主动联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区和单位,经过层层筛选,我县共申报了檀都小区和晋德公司2家,对申报资料和事项进行现场核实和指导。经过严格的资料审查和专家现场考评,目前,檀都小区和晋德公司的总占地面积、绿地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花园式小区”、“花园式单位”标准。

      为推动城市绿荫行动和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向纵深开展,提升社会绿化建设水平,省级“花园式小区”和“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由省住建厅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采取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检查的形式进行。省住建厅于2014年9月份启动了2014年度省级“花园式单位(小区)”初选及复核活动,并于日前正式评出。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


友荐云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3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