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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各执行团队拓宽执行思路,积极主动作为。工作中,副局长张合带领其执行团队认真落实院党组相关要求,在分管院领导大力支持下,注重念好“主、情、威”三字诀,全面促进执行财产处置工作提速增效,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新突破。2021年以来,共对46项财产启动司法拍卖处置,已拍卖成交35项,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实际到位的进一步提升。
念好“主”字诀,主动商请终获处置权。在办理被执行人何某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土地、厂房及附属物)系抵押物,申请执行人有权优先受偿。但因2013年12月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被外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一直无法进行处置。2024年3月,案件重新分配到张合执行团队办理后,张合带队驱车赴该中院协商并提出书面商请,后又经多次电话沟通,该中院复函同意依法将该不动产移送至平原县人民法院评估处置。 在评估处置过程中,团队工作人员全面做好财产现状、查封抵押情况、占有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到该不动产被两家企业租赁,另有一户群众无偿居住。团队工作人员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占有使用人告知处置进展,及时回应各方诉求,避免出现执行异议风险。 今年以来,张合执行团队已办理4起执行财产参与分配案件,在依法扣除共有人份额、评估费、执行费等费用后,按照相关规定制作4份分配方案,并在各方均认可分配方案载明的分配数额,未提执行异议,方案生效后,将应分配案款全部发放完毕,兑现了众多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念好“情”字诀,悉心开导解忧促腾房。在处置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某县的一处住宅的过程中,被执行人蔡某表示“不认同判决、也不认可被执行”,抵触情绪强烈。执行人员冷静应对,先以短信方式积极引导其平定情绪、理性看待。之后又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就判决书载明的事项向其释明法理,告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依法为其留取房屋租金。同时,司法处置的每个过程,都及时依法向其通知、释明程序、回答疑问,争取得到被执行人的理解认同和主动配合,以彻底解除被执行人的后顾之忧。 最终,被执行人蔡某理解了执行工作,在司法拍卖发布公告期间,主动腾空了涉案住宅和储藏室,执行人员及时掌握了入户密码,实现了“一案跨两省,隔空解民忧”的良好效果。 在中秋节前夕,张合执行团队成功处置了三套房产,团队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制作法律文书,完成了三处的房产现场交付、登记过户、税费缴纳、案款过付等工作,6位债权人获得受偿,其中,3位债权人的债权全部执行到位、实现案结事了。
念好“威”字诀,发挥财产处置威慑力。强制推进财产处置不是目的,对于被执行人具有分期偿还能力的案件,在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情况下,张合执行团队积极组织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推动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让“诚信而不幸的被执行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在办理刘某申请执行刘某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执行标的额为7万余元,两位被执行人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张某同意主动履行一半的义务、要求申请执行人免除自身的剩余一半义务,刘某某认为自身未取得利益、不应承担责任。经财产调查,法院依法查封了张某的银行账户,查封了刘某某的在平原县城区的拆迁安置楼房。 因申请执行人不同意张某偿还一半后免除其剩余责任的意见,经执行人员组织协商,张某同意先支付4万元,刘某同意解封张某的两个银行账户。但刘某某仍不主动履行,执行人员随即向刘某某释明,其拆迁安置房属于法院可以强制评估、拍卖的财产,如不主动履行义务,可能面临更多的执行成本和经济损失。 最后,刘某某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并于当日履行1万元,签订了和解协议,承诺主动分期履行。 今年以来,张合执行团队执结首次执行案件259件,其中,达成执行和解终结执行86件,占比33.2%,高于全院平均水平。
下一步,平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财产处置工作力度,以处置履职能、以处置强震慑、以处置促和解,进一步促进案件执行到位,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更好成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讯员 王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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