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12月1日1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2017-12-01 12:56:00 来源: 作者:

  大众网德州12月1日讯 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获悉,经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预测未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将发生连续2天的重污染天气过程,依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12月1日12时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2月1日19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使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治污效率。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德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清单中黄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

  (二)扬尘控制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三)综合性措施。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各县(市、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各自实施方案,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并于每日15:00前将当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国网德州供电公司每日9时前,将各县(市、区)辖区内前一日用电量变化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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