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上调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每月为980元

2017-11-29 14:30: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董天力 李扬

  大众网德州11月29日讯记者 董天力 通讯员 李扬)近日,大众网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考虑到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求,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德州市自2017年1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00元,上调为每月980元。

  据了解,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三个基本条件:第一,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第二,非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根据保险缴费时间长短,最短领取3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此外,职工与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后60日内,可凭职工本人档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就业创业证、失业人员失业待遇统计表及失业人员失业待遇申请表等,到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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